現場確認註意事項:
完成基礎信息網上填報、誌願填報及網上繳費後,考生須於規定時間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到本人網上報名登記表中選擇的報名點對報名信息和誌願信息進行現場確認,並交驗相關材料。
現場確認時,將驗證考生的基礎信息,並采集考生的指紋和面頰特征信息。考生核準自己的報名信息後,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打印出《考生登記表》,交由考生認真校驗並簽名確認。考生所報誌願壹經確認,壹律不得更改。因輸入、確認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未經確認,考生的報名無效。
專升本考生在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時,須交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結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符合錄取照顧條件的考生均須交驗相應的原始證件及其復印件(除身份證外,其它復印件均須由考生所在單位確認簽章〉以及有關原始證明材料,其中享受降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照顧條件的民族自治州、縣(含民族待遇縣)的考生,須持身份證和戶口簿(均附復印件)在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報名,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合格且在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上簽章後,方可享受相應的降分照顧。對可以報名但不符合報名地照顧條件(即戶口不在當地)的考生名單,相關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應逐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技術處。
各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加強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核,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堅決防範中介機構和單位大規模組織不具備學習條件人員異地報考、錄取和學習。要認真對照核查考生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按報考條件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應取消其報考資格;要對享受錄取照顧條件的考生的相應證件及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者,應取消其相應的照顧資格,維護成人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會穩定。
各市(州)、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要參照《教育部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中的有關要求,為殘疾人報名參加成人高考提供合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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