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在的勞動合同都已經被用人單位打印出來了,但是很多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還是會仔細查看勞動合同的內容。例如,壹些員工可能會在審查合同的過程中發現錯別字。不要忽略這個細節。壹些關鍵條款中的錯別字,在法律上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含義。那麽,勞動合同有錯別字怎麽辦?
1.勞動合同出現錯別字怎麽辦?
勞動合同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簽訂勞動合同時,如果有錯別字或錯誤,可以劃掉修改,但需要保證兩份勞動合同的內容壹致。另外,修改的地方最好加蓋用人單位的印章和勞動者的手印。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註意事項
1,關於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寫明雙方當事人、合同條款和日期。本合同壹式兩份,雇員壹份,雇主壹份。合同日期關系到工人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期限,也關系到未來可能的訴訟時效。在簽訂每份合同時,要註意是否是同壹份合同。企業在條款上做了壹些對自己有利的改變,有的企業準備了幾種不同的合同,壹種是應對外部檢查,壹種是強力約束工人,並在實踐中執行。
2.關於合同的內容
有效的勞動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以及合同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不要怕瑣碎。合同涉及的條款越多,條款越詳細、越明確,對勞動者越有利。
3.關於試用期
在試用期內,員工可以隨時隨意離開企業,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而且企業必須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企業提供給勞動者的工資比較低,福利待遇還不如正式員工。有些企業為了不履行合同義務,會找壹些借口辭退試用期的勞動者。這時候他們壹定要註意保護自己的權利。
試用期前應簽訂合同,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壹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沒有為試用期的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以試用期為借口拒絕履行這壹義務,這是合法的,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購買保險。
初次簽訂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壹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壹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員工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4、要明確工資類型。
首先要明確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稅前工資包括勞動者依法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勞動者實際得到的工資是稅前工資減去個人所得稅和“四險壹金”後的余額。如果企業承諾支付稅後工資,用人單位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否則壹旦發生爭議就認定為稅前工資。
5.關於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四險”“壹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壹金”是指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由企業和個人繳納,個人承擔的費用從工資中扣除。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由企業承擔,個人不需要繳費。“四險”是合法的,給勞動者投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而“壹金”是不合法的,所以企業可以不要這個福利。
6.要明確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違約責任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條款。勞動合同是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違約責任應包括雙方的責任。有的合同只約定了勞動者的違約責任,對企業的責任只字未提,違背了訂立合同的公平原則。職工應當與企業協商約定責任認定、賠償範圍、計算方法和承擔方式。
妳可以告訴用人單位劃掉原來的勞動合同,進行修改,只要公司和妳本人的合同中表述的內容壹致。但是,在處理勞動合同中的錯別字時,壹定不能太死板。關鍵條款很多錯別字值得註意,有些不是重要錯別字,不要跟著公司,非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