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全名和身份證號碼要寫清楚;
2.貸款金額;
3.借款期限;
4.還款的具體時間;
5.貸款利息;
6.支付方式;
7.借款人應親自簽字並按手印;
8.註明違約責任。借款人逾期不還貸款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9.如果訴訟需要訴諸法院解決,借款人應承擔所有額外費用,包括律師費;
10,為了以後起訴方便,可以明確管轄法院。
需要提醒的是,借條的金額要大小寫同時寫清楚,借條不要寫成借條和收條,因為法律意義不同,壹般借條也不要隨意塗改,以免日後產生誤會。
寫“借條”時,要註意幾個問題:
需要查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實姓名(以身份證和戶口本為準),查清借款人的個人情況,如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財產等。在“借條”的右下角,借款人親自簽上自己的真實姓名。
簽字就相當於確認了“借條”上寫明的內容。沒有簽字,就相當於沒有確認。如果借款人後來拒不承認,不簽字或不簽化名,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最好能約定利息、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事項;“借條”必須明確描述借款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