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剪輯中州
小碰撞後,購買兩年多,35萬落地的寶馬325Li轎車自燃。在隨後的事故鑒定中,車主發現該燈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於兩年前被廣州壹家寶馬4S店更換,並認為可能與自燃有關。但店家出示了有店主簽名的換貨單據,表示確認。雙方各執壹詞,引發了關於寶馬車自燃的羅生門。
小碰撞引起的自燃
汽車的乘客座艙嚴重受損。
10 10上午,其寶馬3系轎車車主王力在武漢市洪山區某小區地下車庫出口處發生小事故,導致右前大燈損壞。很快,駕駛室開始冒煙起火。在物業人員的協助下,業主用手持滅火器將火撲滅,避免火勢蔓延。吉姆記者通過車主提供的相關視頻和照片看到,碰撞發生後約10分鐘,該車駕駛艙出現明火,副駕駛的安全氣囊已經彈出,手套箱區域被大火嚴重損壞。
右前大燈破壞了現場
相關部門和保險公司到達事故現場核實後,車輛被送往武漢恒信寶貝馬4S店。在事故調查中,王力從武漢恒信智寶了解到,2020年9月在廣汽寶勝行寶馬4S店更換了右前大燈。王麗感到非常驚訝。他說這是他第壹次知道右前大燈被換了。當時只是因為車輛左側擦到了維修的店鋪。王力認為,事故本身不大,自燃說明車輛本身有質量問題,有可能是4S店私自更換的右前大燈造成的。
寶馬給車主的回復
對於王力的看法,寶馬有不同的看法。在壹份署名為“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並於6月4日發送給王力的客戶函中,澎湃新聞記者看到,寶馬廠家認為“起火點位於手套箱區域,起火原因不排除為遺留火災,車輛未發現相關故障或質量問題。”記者致電武漢恒信智寶熊工作人員和寶馬400官方客服熱線,試圖核實相關信息,但未得到相關回應。
車主認為手套箱裏的東西完好無損。
王力說,廠家技術人員在對事故車輛進行拆解鑒定時,他本人在現場發現手套箱遺留物品完好無損,沒有發現易燃易爆物品。他不認可“火在手套箱區域”以及車內有“余火”的說法。吉姆新聞記者致電平安保險負責此事的王興工作人員,得知第三方鑒定機構尚未確定起火原因。
右大燈的更換是否經過車主同意?
這起事故的另壹個爭議是,車主是否知道2020年更換右前大燈的事情。
據車主王力介紹,他於2020年4月在寶勝行4S店購買了這輛寶馬3系轎車。當年9月22日,車輛因左側割傷來店維修,9月28日車輛被取走。要不是今年5438年6月+10月那場事故,他甚至不知道“右大燈”有過更換。
4S店表示,更換前大燈有裂紋。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王力專程到廣州詢問為什麽寶盛興4S店在更換之前不通知自己。由於處理此事的服務顧問已經離職,吉姆記者致電廣州寶盛興4S店的王興工作人員了解詳情。對方介紹,維修左側時,發現右側大燈有裂痕。在保修期內,免費為車主更換原廠大燈,相關的預檢單、維修單、添加單、原單、發票都在,都有車主簽字確認,相應的電子文件和復印件都交付給了車主。她說,因為涉及隱私,不方便直接發給媒體,但車主應該不會不知道燈的更換。
4S店提供的車主簽名文件顯示了更換右側大燈的選項。
4S店提供的車主簽名文件顯示了更換右側大燈的選項。
記者通過店主王力看到了4S店提供的相關文件,顧客簽名壹欄有店主的簽名。但王力否認這些文件的簽名是自己寫的,真實性存疑。他說,當時他只簽了涉及左側的贍養令。後來,王力給吉姆記者發了壹份文件,上面有更換大燈的選項,但沒有他自己的簽名。他說,這是他的同事在事故發生後從車輛的手套箱裏找到的,懷疑是當時4S店的工作人員放進去的,他也是第壹次看到。此外,王力提到他於2020年9月23日至9月27日在廣東惠州出差,這與4S店的簽字文件日期不符。
關於日期的問題,廣州寶盛行4S店回復吉姆新聞記者:王力於2020年9月28日下午來店提車,並簽署了包括更換右前大燈在內的多份文件,因此出國旅遊並不矛盾。
車主提供的大燈更換單據上沒有簽名。
律師:不認可簽名,必須提交筆跡鑒定。
目前,失主王麗仍在廣州處理此事。平安保險工作人員表示,對於車輛自燃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按照規定進行賠償。車主表示,他之前的訴求是能夠更換同樣的車輛,並做出相應的賠償。現在他希望寶馬能找出車輛自燃的真正原因,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
就簽名問題,吉姆記者咨詢了湖北楚商律師事務所主任張亮律師。他說簽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車主不認可自己的簽名,需要向法院起訴對方,申請筆跡鑒定。如果他不認可結果,不提交鑒定,就會推定是他的筆跡,認定簽名有效。如果簽名是偽造的,偽造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