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靠錄音是贏不了官司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但必須有其他證據證明其來源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因為錄音是將聲音信號記錄在介質上的過程,錄音可以作為訴訟證據,但還是有壹定的限制。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二十二條。
調查人員在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時,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相關材料的原始載體。提供載體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印件。
第七十條
有其他證據佐證並通過合法手段取得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具有證明力。
二、離婚訴訟需要準備什麽?
離婚訴訟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本人簽名或蓋章的民事起訴狀;
2.本人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3.證明夫妻關系的材料,如結婚證、婚姻狀況證明等;
4.財產清單。如果雙方沒有財產糾紛,請在訴訟請求中註明;
5.如果結婚證丟失,請到婚姻登記所在地的檔案室開具婚姻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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