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電子證據在民事訴訟法中屬於哪種證據?

電子證據在民事訴訟法中屬於哪種證據?

電子數據。

民事證據的種類如下:1。雙方陳述。2.書面證據。3.物證。4.視聽資料。5.電子數據。6.目擊者證詞。7.鑒定意見。8.檢查記錄。以上是“民事證據種類”的全部內容。民事訴訟證據種類繁多,其中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證人證言最為常見,在訴訟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民事訴訟證據:指能夠證明民事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事實材料。民事訴訟證據具有三個基本特征,即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民事訴訟證據的表現形式,我國民事訴訟證據的表現形式可以分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電子數據、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八種。視聽資料包括視聽資料和視頻資料。

(1)書證。書證是用文字、符號和圖畫來表達人們對某壹對象的思想,其內容可以證明部分或全部待證事實。

(2)物證。凡證明部分或全部事實需要通過物品的外觀、特征、質量加以證明的,稱為物證。

(3)視聽資料。凡是利用錄像帶、錄音帶所反映的圖像、聲音,或者利用儲存在計算機中的數據來證明所要證明的事實的證據,都稱為視聽資料。

(4)證人證言。訴訟參與人以外的人知道案件的情況,應當經人民法院傳喚,在法庭上陳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陳述,稱為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陳述。當事人在訴訟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的關於案件事實的陳述,稱為當事人陳述。

(六)評估結論。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指定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對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作出科學的分析,提出結論性意見,稱為鑒定結論。

(7)檢查記錄。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為了查明案件事實,親自對與糾紛有關的現場或者物品進行勘驗、拍照、測量,並將勘驗情況和結果制作筆錄,稱為勘驗筆錄。

(八)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方式在電子媒介中形成或者存儲的信息。

證據的三個特征:

客觀性是指作為民事證據的事實材料必須客觀存在。也就是說,作為證據事實,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觀意誌為轉移,它以真實而非虛幻、客觀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現在客觀世界中,並能被人們所認識和理解。因此,壹方面要求當事人在舉證時向人民法院提供真實的證據,不得偽造、篡改證據;要求證人如實作證,不得作偽證;要求評估人員提供科學、客觀的評估結論。另壹方面,要求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時客觀全面,不允許先入為主;人民法院審查核實證據,應當客觀。

關聯性是指民事證據必須與案件中要證明的事實有內在聯系。也就是說,只有有助於認定要件事實的事實材料才具有法律意義。這種事實材料的相關性壹般表現為兩種形式:

1,直接聯系,如事實材料所反映的事實本身就是待證事實的壹部分;

2、間接聯系,如事實材料所反映的事實可以間接證明壹個待證明事實的成立。

合法性是指作為民事案件定案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證據的取得、提供、審查、保全、鑒定、質證等適用過程和程序也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