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描述:
1.債權轉讓是指債權人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即受讓人。債權轉讓完成後,債權人不再擁有該債權,受讓人成為新的債權人。
2.受讓人作為新的債權人,依法享有與原債權人同等的權益,包括向原債務人主張債權和通過法律手段追討欠款的權利。
3.受讓人可能選擇對原債務人提起訴訟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如原債務人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拒不承認債務的存在或未支付欠款等。
總結:
按照我對債權轉讓的理解,債權轉讓壹旦完成,受讓人就成為新的債權人,享有與原債權人同等的權益,包括追償債務的權利。因此,受讓人完全有權對原債務人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擴展數據:
在我國法律制度中,債權轉讓是壹種常見的商事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債權人可以將其債權和權利轉讓給第三人。
在債權轉讓過程中,受讓人與原債權人可以約定相應的轉讓方式和條件,如轉讓是否需要原債務人同意等。債權轉讓壹旦完成,受讓人將完全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成為新的債權人。
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債權轉讓並不影響原債務人的還款義務。無論債權是否轉讓,債務人仍需履行債權債務關系中約定的還款義務。受讓方為追討欠款或維護自身權益而對原債務人提起訴訟,是合法合理的。
因此,債權轉讓後的受讓人有權對原債務人提起訴訟,以保護自己的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受讓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並要求原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以保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