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書寫應當註意以下幾個方面:壹、借款雙方自然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等。二、借款事實內容,例如借款用途、利息約定、是否附條件借款等,如果是借款到期重新簽訂借款,應該寫明:原借款約定於某年某月某日前還清,現因某某原因無法按期還款,經雙方協商壹致,延長還款日期到某年某月某日。三、是否需要抵押及抵押物情況。四、違約責任。五、糾紛解決途徑,例如協商、起訴至法院等方式。最後,借款人簽名蓋章,如果有擔保人擔保人需要簽名蓋章。借款日期及借款協議簽訂地等內容。如果借款數額較大,建議在專業律師指導下完成借款協議的起草及簽訂。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