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說壹個案例吧
某內資融資租賃公司與A於2018年11月在線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未能提供證據證實其已經履行汽車交付義務,也未能提供其他證據證實該合同確已履行,故其各項請求證據不足,不予支持。
評析:本案雙方采用了我平臺電子合同,簽署在線上進行,法院認為該合同系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定,為有效合同,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但該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沒有提供交付車輛的證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
最終法院以此認定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實際為借貸關系。
由案例數據及敗訴案例分析可見,在國家鼓勵企業數字化建設及金融科技迅猛發展的大背景下,未來融資租賃行業業務線上化即將成為趨勢。
業務線上化發展在為融資租賃公司業務運營降本增效的同時,由於電子數據的無形、易篡改的特性,也給企業帶了壹些新的風控管理挑戰。利用互聯網科技手段來解決融資租賃糾紛逐漸成為業內線上業務風控環節主流選擇,市場上壹些廠商也為企業提供了很好的解決方案。
以我平臺電子合同服務為例,通過CA證書、時間戳、非對稱加密算法等技術,使得電子簽名符合《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關於可靠電子簽名的規定,可以獲得與手寫簽名和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為企業降本增效的同時,保障電子簽署過程中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