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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法決定書應當裁明哪些事項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工商處字〔20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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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註意要點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包括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按出生年月日表述)、民族、籍貫、文化程度、住址(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寫經常居住地)、身份證號碼、郵編和聯系電話等內容。

當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在按上述自然人表述的基礎上根據具體案情增加字號名稱、經營場所、經營範圍、經營期限、註冊號等內容。

當事人為法人或非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應包括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註冊資本、住所、企業類型、經營範圍及方式、成立日期、註冊號、郵編和聯系電話等內容。

有委托代理人的應寫明其基本情況。

××年×月×日,本局執法人員依法在××(地點)對當事人經營的××店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所從事的行為),涉嫌××。同日(或具體日期)本局予以立案調查。或表述為××年×月×日,本局接××(要求保密的除外)舉報,經本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涉嫌××(所從事的行為),於××年×月×日本局予以立案調查。

註意要點

壹般根據案件發生的過程敘述,寫清楚案件來源及立案情況。

經查明,×××××。

註意要點

表述應完整準確,包括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內容、過程、情節、後果,涉案標的物名稱、規格、品牌、數量、標識、金額、違法所得等;同時,對於當事人的主觀意圖、所采取的手段、造成的社會後果作出客觀表述。凡是與案件定性和處罰相關的事實要素均不能遺漏。有關的數據要對應、平衡。多個違法行為要分別表述清楚。違法事實之間不要存在互相矛盾之處。整個事實的表述要有層次感,要合乎邏輯性。

上述事實,由以下證據證實:

證據壹:××年×月×日××(被詢問人)詢問筆錄1份”,用以證明××;

證據二:取自××(地點)現場照片2張,用以證明××。

註意要點

證據的列舉可按照事實的主次、證明力高低等順序,並適當予以歸類,要對證據所證明的事實進行簡要說明。列舉證據要標明序號,每份證據要有能夠互相區別的證據名稱。有多個違法行為的,對不同違法行為的證據要分別列舉;證明同壹事實的多個證據應壹並列舉說明;壹個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定的,壹並列舉證據,不宜分別表述;但證明當事人身份的證據不需重復列舉。證據之間應環環緊扣,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本案調查終結後,××年×月×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工商×字〔×××〕×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當事人××××年××月××日向本局提出聽證(陳述、申辯)要求。其具體理由是:

1、×××××。

2、×××××。

如當事人沒有提出聽證(陳述、申辯)的,表述為“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聽證(陳述、申辯)要求。

註意要點

要說明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或聽證)告知書的時間,並說明當事人有否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或聽證申請),對提出陳述、申辯的,說明其陳述、申辯的基本觀點、主要理由和具體要求。

本局認為:(詳細進行案件定性分析)××××××××××。當事人×××××(具體違法行為)的行為,違反了××××(具體禁則條文),已構成××××行為。

註意要點

對案件定性、適用依據、選擇處罰內容進行比較充分的說理。包括對查明的事實進行分析、概括、定性,指明當事人違反法律法規的具體條款項;闡述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的復核意見,明確是否予以采信,並說明理由;闡述聽證意見;在引用依據時,提倡以行政處罰決定書後附法律條文的方式寫明所引用依據的具體內容。

鑒於當事人×××××(自由裁量的情節、理由),可以(應當)×××××。

註意要點

在對當事人從事違法行為的主觀意圖、手段、社會後果客觀評價的基礎上,對從輕或減輕、從重或加重處罰的情節、理由、法律依據作必要的說明,使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合法合理。

根據×××××(具體罰則條文),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

壹、×××××;

二、×××××。

註意要點

“責令限期改正、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等行政指導性意見,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壹般在處罰決定事項之前的正文中予以表述。對《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的七項行政處罰種類,應在決定事項裏面寫明。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銀行(地址:××××,帳戶:××××,帳號:×××××)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應根據所適用的具體法規規定,分別表述不同期限)內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註意要點

救濟權的表述是壹項風險提示,以免當事人誤以為提起復議、訴訟就可以暫不履行處罰決定,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在告知救濟權利的時候要按照漢市工商法函字〔2007〕14號《漢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重新規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行政救濟權表述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執行,與現行法律法規不壹致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案件主辦人:×××

案件協辦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