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後,很多次都沒有回家,因為工作忙,只有放長假的時候才回去。公婆向我們訴苦,說我們根本沒有,還經常說我老公不如他哥,因為他哥沒上大學,所以壹直在老家周邊搞建設,所以照顧公婆的起居。後來姐夫帶了個對象,對方卻要65438萬彩禮。當時我和老公二話不說拿了8萬塊錢,因為覺得真的虧欠公公婆婆和我哥,希望能彌補壹下。沒想到他們結婚沒多久就指責我們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尤其是弟妹。我和老公都沒辦法。畢竟是我們自己的損失,所以每個月固定了1000元的生活費,姐弟倆平復了怨恨。
去年我和老公看新聞,得知老家要拆遷了。根據政策,我們的舊房子可以分成654.38+0萬元。當時我和老公商量分成40萬。畢竟公婆和弟弟妹妹住在壹起,他們要求多壹點也是應該的。但是拆遷款下來的時候,我婆婆給了我們654.38+0萬,她說這是她之前借我們的彩禮。雖然我沒有盡到身邊的孝心,給了妳生活費,但是婆婆就是不願意多給我們。我跟她說這654.38+萬我們不要,但是以後不給妳生活費,也不給養老。這麽說吧,這654.38+0萬元是妳哥嫂給妳養老的合同,是可以的。我婆婆還沒說什麽,我嫂子就在邊上。而且當場立了個字據,有我們的簽名和婆婆的手印。即便如此,我老公還是很生氣。他覺得婆婆太偏心,我只好安慰他說:“我不管,妳生氣什麽?大不了我們再努力幾年。”
這期間基本和公婆斷了聯系。畢竟,他們在家鄉生活得非常舒適。雖然我和我丈夫努力工作,但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於是過了三年,老公接到我哥電話說婆婆病了,需要20萬手術費,讓我們平攤。我老公還給他說:“我們當時不是說好了嗎?654.38+0萬都給妳了。為什麽現在找我?”老公掛了電話後,特意跟我說他們的電話沒人接。壹個星期後,兩個兄弟姐妹居然來我家鬧事。如果我們不平分醫藥費,他們就不去,然後讓所有的鄰居都知道我們的不孝行為。更可氣的是,我小姑甚至去醫院告我們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我拿出當時簽過名的紙條,夫妻二人絕望的離開了。
點評:這種夫妻最好。惡人先告狀。妳婆婆已經夠迷茫了。哪怕壹碗水端平,她就是這麽偏心。不過話說回來,她是妳婆婆。她生病了。作為兒媳婦,妳應該去看望她,妳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