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其本質定義,網絡安全應具備以下基本特征:(1)保密性。指信息不會泄露給未經授權的個人、實體和過程或被其使用的特征。網絡系統的各個層次都有不同的保密和相應的防範措施。在物理層,需要確保系統實體不會以電磁方式泄露信息。在操作層面,需要保證系統按照授權提供服務,這樣系統在任何時候都不會被未授權的人使用,比如黑客攻擊、密碼攻擊、非法提升用戶權限、非法使用資源等。(2)誠信。指信息不可被擅自修改、破壞、插入、延遲、失序和丟失的特性;(3)可用性。指合法用戶能夠按照要求的順序訪問和使用信息的特性,即保證合法用戶在需要時能夠訪問信息和相關資料。
在物理層,需要保證信息系統在惡劣的工作環境下能夠正常工作。在操作層面,需要保證系統能夠始終為許可方提供服務,保證系統的可用性,使發布者無法否認發布的信息內容。接收方不能否認接收到的信息內容,采用數字簽名進行數據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