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懲治虛假訴訟的犯罪?虛假訴訟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或者逃避法定債務,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從重處罰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總結:律師為當事人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是主觀認識,在為當事人隱瞞實際情況時積極作為的,要承擔責任;律師主觀上沒有惡意,在為委托人隱瞞實際情況時,不為自己的積極行為負責。
法律依據:《刑法》第306條。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改變對事實的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或者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不準確,不是故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