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投標保函(單項)擔保內容
根據電子投標保證金(單)的定義,電子投標保證金(單)主要是保證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需要履行的相關責任。壹般需要在電子投標保證金(票據)文件的條款中明確其擔保內容和免責條款。壹旦投標人違反相關擔保內容,保函受益人將有權根據保函文件向擔保人索賠。在推廣電子保函(單)在公共* * *資源交易領域的應用過程中,作為交易中心,必須重點關註電子保函(單)的文本內容,以規避賠付風險,保證公共* * *資源交易的順利進行,避免保函不全導致擔保責任覆蓋,最終損害招標人利益。
比如9月19,12,2065438,中保協首次公開發布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投標保證保險示範條款。示範條款主要包括: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金額和免賠額(金額)、保險期間、保險人的義務、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受益人)的義務、賠償處理、爭議處理等事項。側重於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責任和義務,進而保護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受益人)雙方的權利。
電子投標保函(票據)信息傳輸過程的安全性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飛速發展,信息網絡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信息安全建設已經成為信息化建設的核心任務之壹。作為電子時代保障市場秩序“公開、公平、公正”的典型代表,其信息安全建設更是迫在眉睫,那麽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推廣應用電子投標保函(單)的過程中,如何避免信息泄露等信息?建議在與電子擔保平臺對接的風控設計中考慮以下幾點。
列表安全設計
敏感數據加密。根據公共* * *資源交易標底環節清單數據的保密要求,對電子保函平臺中未開封標段的保函申請相關信息進行加密,加密數據包括保函申請數據、補價數據和保函文件數據。開標後對加密數據進行解密,以保證開標前保函申請數據的保密性,做到“只認企業不認標段”。
自動審閱待發信件。通過智能審核模式,金融機構可以自動審核信,無需人工參與,杜絕人工漏信渠道。
列出時間控制。投標人在申請電子保函(票據)後,可以在業務系統中查詢申請結果,但只能在保函平臺下載保函,開標時間後再在業務系統中查詢保函申請詳情和下載具體保函。
界面安全設計
訪問限制。對電子交易系統和電子擔保平臺之間的接口進行訪問限制,只有電子擔保平臺的出口IP可以訪問該接口,防止接口被非法調用。
數據簽名加密。電子交易系統與電子擔保平臺之間的接口數據加密傳輸,使用數字簽名保證數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
電子保函(票據)突破了傳統的保函審批流程和風險控制模式。金融機構通過線上對接獲取投標人的審批材料,基於互聯網的大數據風控模型自動審批信。金融機構對企業的風險識別更加依賴數據,對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及時性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因此,在推廣應用電子保函(單)的過程中,在企業自願不影響公共資源交易安全的前提下,通過為識別企業風險提供更高質量的數據,是幫助金融機構降低風險的有效手段。
支付保函擔保費的方式
《招標投標法》規定國務院負責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國務院發文規定國家發改委負責招標投標的管理,但招標投標監管實行行業監管。各個行業對這個問題做了進壹步的細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國內投標人以現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從基本存款賬戶轉出”,很多部委也作出了類似的規定,要求投標保證金必須從基本存款賬戶轉出,如交通運輸部(見《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為了防止投標,如何延續傳統保證金基本存款賬戶支付對招投標市場秩序的控制作用,也是電子保函(票據)推廣過程中需要註意的問題。
為響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要求,在部分地區推廣應用電子保函(單)的過程中,要求投標人購買電子保函(單)服務的擔保費用必須由投標人基本存款賬戶支付。壹方面延續了法律法規中“保證金支付從基礎賬戶轉出”的要求,另壹方面降低了制度成本,增加了招標和控制風險的難度。
如《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意見(試行)》(魯建建管字[2018]第11號)提出了明確要求;浙江省的壹些城市也做出了類似的要求,效果顯著。
保函接收方收到電子投標保函(單)。
在傳統的紙質保函中,交易中心或招標人需要指定專人接收保函,同時,保函的備案、退回、存檔等程序繁瑣,費時費力,同時也無法有效辨別保函的真偽。
電子保函在平臺上自動接收、驗證和存檔。通過與金融機構系統對接,驗證數據電文和電子簽名,避免了虛假保函的問題,減少了保函接收人的工作量。
支付電子擔保(賬單)
電子保函(票據)不僅應在形式上取代保證金,而且在實質上與保證金具有同等效力。招標是壹項嚴肅的法律活動,招標人的招標是要約邀請。投標人作為受要約人向招標人(要約人)提交招標文件後,即表示應響應招標人發出的要約邀請,遵守招標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規定。因此,投標保證金可以約束投標人的投標行為,這是投標保證金最基本的功能。由於電子保函(票據)由金融機構擔保,招標人或交易中心未直接收取投標人的保證金。如果投標人違約,金融機構需要支付招標人的保證金。因此,電子保函(票據)的應用需要考慮金融機構的履約能力、支付能力和支付流程。否則,拒絕支付或不及時支付將損害招標人和交易中心在招標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要根據各地區市場情況,制定合適的金融機構準入標準,選擇有代償擔保的金融機構,進而形成保函賠付的標準體系和流程,提高理賠效率。目前,壹些先進地區已經開始嘗試電子擔保網上支付的方案。
金融機構的支付能力:由於國家金融改革的開放,成立了更多的大大小小的金融機構,但許多金融機構的信用評級非常壹般。因此,電子擔保平臺應引入國內外評級較高的大型金融機構,保證金融機構在支付條件觸發時有足夠的支付履約能力。
支付的效率和流程:傳統的支付方式速度慢且容易出現法律問題。如有可能,可采取“按需付費、先付費、後索賠”的方式,即金融機構先向交易中心付費,再向投標人索賠,以保證政府機構的穩定運行。如果能實現支付流程電子化,再次實現網上支付,那麽電子投標保函的整個流程也將電子化,為投標人、交易中心、投標人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
▎本文摘自《中國公共采購發展報告(2020)》藍皮書;微信官方賬號,中國物聯* * *采購分會官方微信,如涉及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