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江蘇省泰州市關於焚燒稭稈有補貼嗎

江蘇省泰州市關於焚燒稭稈有補貼嗎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泰州市

2015年加快推進稭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市(區)人民政府,泰州醫藥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單位):

《泰州市2015年加快推進稭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妳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7日

泰州市2015年加快推進稭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

切實加強農作物稭稈綜合利用,對於節約利用資源、提高農業效益、防治大氣汙染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根據《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農作物稭稈綜合利用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2015年稭稈綜合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壹、對新建稭稈收集利用企業(站點)進行補貼

市財政對市區新建的收集利用能力超過1500噸並正常運轉的稭稈收集利用企業(站點)進行補貼,其中:收集利用能力為1500-3000噸的,市財政補5萬元;3000-5000噸的,補7萬元;5000噸以上的,補10萬元。

二、對稭稈收集利用按量進行補貼

市級以上財政對市區稭稈收集利用量超過1500噸的企業(站點)進行補貼,標準為每噸30元。

市財政對轄區內收集利用量(只統計1500噸以上企業的收集量)在5000—10000噸的市區範圍內的鎮(涉農街道),獎補3萬元;10000噸以上的,獎補5萬元。

三、對大型終端消耗稭稈的企業進行補貼

對終端消耗泰州市稭稈超過2萬噸的市區稭稈利用企業,市財政按每噸20元進行補貼。

四、對整體推進稭稈機械化全量還田的鎮(涉農街道)進行補貼

對整體推進稭稈機械化全量還田(夏季稭稈機械化全量還田率超過95%、秋季稭稈機械化全量還田率超過70%)市區範圍內的鎮(涉農街道),市財政按全量還田面積2元/畝的標準給予補貼。

五、強化監管考核

加強稭稈綜合利用績效考評,市農委、財政局將根據《泰州市2015年加快推進稭稈綜合利用考核辦法》嚴格考核,規範資金使用。2015年繼續按照《泰州市稭稈禁燒工作考核辦法》,對各市(區)人民政府及市區範圍內的鎮(涉農街道)進行嚴格考核,推動稭稈綜合利用工作開展。

靖江市、泰興市和興化市人民政府可參照本辦法,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出臺推進稭稈綜合利用的政策意見。

附件:泰州市2015年加快推進稭稈綜合利用考核辦法

附件

泰州市2015年加快推進稭稈綜合利用考核辦法

根據《泰州市2015年加快推進稭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文件精神,為全面推進我市稭稈綜合利用工作,規範使用扶持資金,特制訂本考核辦法。

壹、對市區新建稭稈收集利用企業(站點)的考核

由企業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企業依法註冊資料,經所在區農委會同財政局初審後報市農委和財政局。市農委和財政局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如符合條件,按相關程序,撥付市級財政補貼資金。為確保收集利用企業(站點)建設布局合理性,新建企業(站點)要報市農委備案,未備案的企業(站點)不予補貼。

二、對市區企業(站點)(含大型終端消耗稭稈企業)稭稈收集利用量的考核

(壹)由企業(站點)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應材料,經所在區農委會同財政局初審後報市農委和財政局。市農委和財政局從區上報的企業中隨機抽取30%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在市農委網站公示無異議後,按相關程序,撥付市級以上財政補貼資金。

(二)企業(站點)日常工作要求及隨申請提供的材料:

1.企業(站點)必須建立銀行賬戶,並在該賬戶中反映本企業(站點)稭稈購銷情況(主要反映銷售情況);要做好稭稈購銷臺賬的記錄,提供合法票據證明企業(站點)經營情況。

2.企業(站點)提供的材料:

(1)收集或利用量審計報告;

(2)企業收購臺賬(包括全體供應戶簽名的名單清冊及Excel格式的電子文檔)、購銷合同票據、開戶行對賬單等;

(3)公示證明材料,包括在稭稈供應所在村的公示結果證明(含公示張貼點照片)、供應村的當季種植面積以及向企業(站點)提供的稭稈量。

(三)市農委和財政局將對企業(站點)利用(收購)當地農作物稭稈量進行審核。水稻稭稈按每畝不高於600公斤計算,小麥稭稈按每畝不高於400公斤計算。

三、對市區整體推進稭稈機械化全量還田的鎮(涉農街道)的考核

鎮(涉農街道)稭稈機械化全量還田率按各級財政補貼還田面積進行測算。由鎮(涉農街道)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區農業(農機)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初審後,報市農委和財政局(報告需附還田財政補貼證明)。市農委和財政局結合市級稭稈禁燒禁拋督查情況,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復核,復核結果在市農委網站公示無異議後,按相關程序,撥付市級財政補貼資金。

四、獎補資金兌現

獎補資金原則上在2016年夏收之前兌現到位。對稭稈散亂堆放,發生大面積腐爛的或弄虛作假的企業(站點),取消獲取獎補資格;上述企業(站點)所在鎮(涉農街道)也相應取消獲取獎補資格。凡被衛星監測發現或省、市巡查組發現有焚燒或大面積亂拋稭稈的鎮(涉農街道),壹律取消獲取獎補資格。

本辦法由市農委和財政局負責解釋。

泰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7日印發

泰政辦發〔2015〕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