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正在各地進行,這是壹件非常繁瑣、耗時耗力的事情,但意義重大。事實上,人口統計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戰國時期,齊就有“秋末常閱人”的說法。在秦朝統壹天下、考核地方官員的制度中,有戶口壹項,中央要求地方上報戶口數量的增減。
在中國人口發展史上,明代是壹個重要時期。研究人口史的學者大多認為明末實際人口已經超過6543.8+0億,也有學者認為明末人口達到6543.8+0.9億。那麽問題來了,明朝有普查員挨家挨戶去登記嗎?這些人口數字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可信嗎?筆者想圍繞這些問題與讀者分享壹些看法。
明朝人口統計怎麽做?
早在明朝建立之前,朱元璋就已經註意到戶籍統計的重要性。他曾經下令征收元朝的戶口,用來統計人口和收稅。在占領區,朱元璋還頒布了“戶祐”,其中不僅有私戶的姓名和籍貫,還有農田和房產,聚集了人口和財產兩大要素。
據《開國功德》記載,朱元璋對此非常重視。他每次親征攻城,都向百姓發出“戶部理由”,“都是花自己的錢”。這樣,這些人可以接收墨寶,未來的明太祖皇帝,這是有價值的。
明太祖朱元璋雕像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更加重視戶籍問題,很快向全國頒布了壹個重要文件:《戶帖》。所謂“戶帖”,類似於今天的戶口本,按戶填寫,記錄每戶的人口、籍貫、年齡、基層隸屬關系等信息。戶口本由中央戶口本部門印制,字號和戶口本部門公章。完成的戶口本統壹發放到州縣政府,地方政府組織人力進行人口普查,填寫戶口本。填寫戶口本壹式兩份,戶口本部門壹份,本人壹份。州和縣官員也將簽署完成的家庭崗位,以顯示他們的責任。在整個過程中,朝廷會調動軍隊進行巡查。如有混亂,將嚴懲相關人員。
戶帖中記錄的內容相當詳細,但畢竟只是靜態統計。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社會的變遷,戶口本的內容必然會與實際情況脫節,明朝需要壹種同樣嚴謹、動態的統計方法。於是在洪武十四年,出現了《朝貢黃書》。
黃皮書的內容比家庭帖更豐富。國家通過黃皮書,結合人口管理、稅收征收和地方治理,對每壹戶進行分類。與今天的戶籍地域劃分不同,黃皮書中的戶籍更註重民眾相應的稅收。明代有平民戶、軍戶、工匠戶、廚戶等戶籍類別。除了特殊情況,這些戶籍財產都是代代相傳的。不同的戶籍對應不同的稅,本質上是匹配戶的制度。
黃皮書不僅記錄人口信息,還標明和區分戶籍類型,包括因喪偶、孤寡等原因不承擔勞動的“非正常零”戶,都要在黃皮書中明確記錄。這樣,官員不僅可以了解當地的人口數量,還可以掌握納稅服務的情況。
當然,這麽有用的黃皮書不可能只做壹次。洪武年間,規定每十年編壹次黃皮書,由戶部統壹指揮,地方州縣具體負責。它被稱為“制作黃皮書”。每次大規模施工前,住建部向全國發放黃皮書樣本,地方政府根據樣本每英裏復印兩份,安排官員下鄉逐戶填寫信息,核實內容。這兩個小冊子壹個留在原地,用綠紙做封面,另壹個用黃紙做封面,交到戶部。所謂的“黃書”就是由此而來。
如此多的黃色書籍被送到了家庭部門,如何保存它們成了壹個大問題。朝廷要時不時查黃皮書,離衙門不能太遠。但是全國有大量的黃皮書,每隔十年就有新的黃皮書源源不斷的送到首都,所以壹定要有足夠的空間,壹定要保證安全問題,尤其是要防止火災。
朱元璋選擇了南京的後湖,也就是現在的玄武湖,在湖中的島上修建房屋,存放國家黃皮書。離帝都很近,離財政部衙門不遠。天然的水面杜絕了外人隨便上島的可能,保證了黃皮書的安全,具有預防火災的天然優勢。可謂是絕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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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代,十年制壹次黃書的制度延續了很長時間。為了儲存大量的黃書,玄武湖島上逐漸布滿了黃書倉庫。理論上,朝廷可以通過每十年制定壹次的黃皮書,清楚地掌握全國人口的變化。
明朝的人口統計有多離譜?
從制度設計來看,從戶帖到黃皮書,明朝的人口統計雖然不如今天,但也是相當嚴謹的。學術界普遍認為,洪武十四年全國人口約6000萬的統計數據可信度較高。那麽,既然黃皮書每十年修訂壹次,是否意味著之後的人口數據也同樣可信呢?我們不妨先看幾組數字。
就全國而言,明朝官方文件中,永樂元年,有11415829戶,66598337戶,是官方統計的最高數字。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會對這個“最高值”產生時間懷疑。在傳統時代,全國人口峰值應該是太平天國末期。明朝立國近300年,人口峰值卻出現在永樂元年,也就是建國後僅30年。這顯然不正常。
如果把官方文件記載的戶籍數字連在壹起,那就更不正常了。永樂元年統計達到頂峰,但永樂二年突然萎縮,戶數和人口分別為上壹年的84.8%和76.5%。壹年時間,全國人數不到1500萬。隨後幾年,數量相對穩定,但到了永樂十年,戶口數量又突然上升,幾乎回到了永樂元年的水平。但到了永樂十壹年,數字再次暴跌,回落到永樂二年的水平。
如果我們回去,會發現永樂元年的數據可能不太正常。洪武三十五年,即文健四年,全國共有10626779戶,56301026戶。全國人口能在短短壹年內增長18%,真是不可思議。
類似的情況並非絕無僅有。如《史明錄》記載,成化十四年至成化十五年,全國人口猛增近千萬,但又過了壹年又有所回落。成化二十三年,人口居然比上壹年下降了1500多萬。
到了明末,官方的人口數字更是精彩。從隆慶元年到天啟七年的六十多年裏,只有三年的時間裏,戶數和口數略有不同。半個多世紀以來,明朝的人口數字幾乎沒有變化!
國家統計數據顯然不可靠,地方人口統計數據也不可信。地方誌中也有很多荒誕的統計。比如紹興府,萬歷十四年,據傳男性約40萬,女性不足654.38+0.8萬。
再比如湖北省綿陽縣。據悉,嘉靖元年,該縣男性25346人,女性13876人。如此奇妙的男女比例,顯然是不正常的。
很多地方誌記載的人口也有明顯的問題。比如嘉靖年間編纂的《吳江縣誌》記載洪武四年有人口361686人,而嘉靖十五年,只剩下95667人。繁華的蘇州府,經過100多年的太平盛世,人口下降了70%以上,簡直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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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很容易發現這些問題,明人自然不會視而不見。早就有人指出,每十年制作壹本色情書籍“花了人們無限的錢,卻被束之高閣”。編黃皮書時,主管官員大多抄襲舊書,甚至隨意填寫。
清朝建立後,接收明朝黃皮書,發現明末的數據根本沒有參考價值。就連崇禎年間黃皮書上的戶名也和洪武年間的壹模壹樣。最神奇的是,明朝滅亡於崇禎十七年,清朝人居然在崇禎二十四年找到了黃皮書。我不知道哪個官員太積極了,但他已經提前編好了下壹個黃皮書。
總之,明朝雖然留下了豐富的人口統計數據,但是否真實還得打上壹個大大的問號。就全國數據而言,只有洪武時期的統計數據比較可靠,但即使是洪武時期的數據,根據當代學者的研究,也沒有包括少數民族、衛生所的軍事地位和衛生所管轄的平民人口,仍有不足之處。
至於明朝未來兩百年的實際人口,目前大多數學者都是通過選取比較可靠的地方數據來推斷人口增長率,然後根據洪武時期的數據進行估算。明代人口史研究領域最具影響力的學者何炳棣先生認為,明朝人口在14世紀後期約為6500萬,萬歷二十八年約為150萬。此後又有學者對其進行修改,認為明末人口數值可能更高,如《中國人口史?明朝認為明末崇禎三年人口可能是654.38+0.9億,十七年大概是654.38+0.5億。
為什麽不靠譜
明朝中期以後,黃皮書制度雖然還存在,但是戶籍統計已經不準確,這壹點早在明朝就知道了。然而到了近代,有些人卻沒有作出分析,而直接引用了《史明錄》中記載的數字,這就引起了許多笑話。隨著學術研究的推進,特別是何炳弟等學者的深入探討,這壹問題得到了充分的澄清,進入了更為深刻的研究領域。這裏不做太深的解釋,只討論壹個關鍵問題:明朝的戶籍統計為什麽這麽不靠譜?
何炳棣先生在其代表作《明初人口及相關問題(1368-1954)》中給出了幾種解釋:地主士紳包庇戶,官吏徇私舞弊,並戶,擾亂戶籍,因軍隊歸兵部管,故不列入黃皮書。這些理由是站得住腳的,但並不止於此。
首先值得思考的壹個問題是,國家為什麽要統計戶籍?從先秦開始,歷代人口統計的重點就是為國稅服務提供依據,通過人口統計明確承擔地稅服務的人群情況。簡單來說,就是要統計納稅人的數量,納稅人是誰。隋代有壹種“大纜外貌讀”,照臉抄寫,逐壹核對,確保無誤。
明初制作的黃皮書本質上也是壹樣的,控制重點是人。然而,明朝征稅的重點並不總是人。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土地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國民收入逐漸靠土地稅,而不是人頭稅和徭役。因此,張對的改革想清田,但他對查人口興趣不大。後來有了所謂的“攤地入畝”法,完全並入土地。
明代雖未走到這壹步,但也有“人附田”、“以丁為差”等情況。在這個過程中,人頭逐漸從人口計量單位變成了納稅單位。壹個地方的“丁”數通常反映的不是人口數量,而是納稅單位的數量。正因為如此,沒有納稅能力的婦女和兒童,尤其是女孩,不會被記錄在統計數據中,所以男女差距很大。同理,地方誌中常見的“半丁”也就不難理解了。不是神奇的“半人”,而是半納稅人。
比如蘇州府的吳江縣,為什麽那麽多“人”不見了?很明顯,也和稅收有關。科舉士紳不承擔徭役,連田賦也未必交,自然沒有必要記在賬本上。科舉精英雖然只占人口的極少數,卻庇護了很多農民。
後人羨慕江南士紳的浪漫與幸福,可哪裏來的錢支撐這瀟灑與白花花?當然是農民給的。士紳多了,國家什麽也得不到,於是江南越來越富,而國稅本上的人數越來越少,作為稅收統計的戶口自然就減少了。
《劉》劇照
但也不能過猶不及,認為明朝黃皮書與人口統計無關。把《史明錄》記載的戶籍數字完全理解為納稅單位也是牽強附會的。明末官方的人口數字應該是混合了各種類型的人口統計的復雜產物。當然有人口統計數據,但也有納稅人,還有官員的人為破壞,很難作為單壹數字。
特別是明朝後期以後,賦稅和田地的關系越來越重要,賦稅和人口的關系越來越小。戶口號碼準確與否不會對國家財政收入產生重大的直接影響。所以沒人再多關註黃書的問題,才會鬧出崇禎二十四年黃書的荒唐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