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推銷員非常不負責任,不專業。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損害妳的利益。嚴重鄙視。
如果妳是認真的,這個保險應該給妳全額退款。
如果妳認可這個保險,那麽妳可以找保險公司做壹個簽字更改,更改後就沒有問題了。
另外,我們有自己的看法,因為保險市場上不專業的人太多了。百度知道,胡說八道的人很多。
很多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怕客戶反悔,找個人簽名也是可以的,尤其是國內的保險公司。
毫無疑問,代理簽名合同是無效的,這適用於任何合同,保險合同也不例外。
如果簽名真的有效,保險公司為什麽要回訪問是不是妳自己簽的?
大家壹起改吧。商業保險沒有地域性,沒有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