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指定代理人代替簽字賣掉過戶住房。需要當事人把授權書,身份證,1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房產證等交於指定代理人。《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第十五條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境外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
當事人可以辦理授權委托書,指定代理人代替簽字賣掉過戶住房。需要當事人把授權書,身份證,1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房產證等交於指定代理人。《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第十五條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境外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其授權委托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