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通病內容
防治措施
標準依據
1
措施方案無針對性,編、審、批不規範,監理項目部未按規定審批安全施工方案,無文件審查記錄。
施工項目部必須由相關技術人員編審方案措施,加強技術負責人責任心和安全業務能力,監理項目部把好內容和規範性審核關。按國家電網公司[2007]302號文件統壹表格做好記錄,業主項目部組織階段性抽查。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第25條至30條、51條。國家電網公司基建[2007]302號《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2
安全監理工作方案(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未設置安全旁站點和安全檢查簽證點。
項目總監在組織編寫安全監理工作方案時,方案明確建設過程中擬進行安全旁站和安全檢查簽證的重要工序、部位、設施,多采用表格形式列出。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2007]302號《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3
引用文件內容、版本錯誤、失效。
上級部門頒發的文件更新時,三個項目部應及時補充引用文件的版本或內容修改說明。各項目部必須存放紙質有效文件和手冊等,建立、更新有效安全管理文件目錄。
國家電網公司三個項目部標準化管理手冊規定。
4
現場特種作業人員不具備相應資格,或證件復印件不清,無按期復審記錄,人證不符。
施工項目部提供經審查合格的彩色復印件或掃錨件。監理項目部在審查資格證件時認真核對,履行入場驗證程序。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2部分3.0.2條,第3部分3.1.5條。
5
反映安全管理過程控制的數碼照片質量不高,未按文件規定內容拍攝、建立文件夾,照片細節、拍攝日期錯誤或不真實,分類不規範,整理不及時。
各參建單位開展安全策劃時,必須事先謀劃工程各階段照片采集明細表,對照明細表拍攝圖片。立歸類文件夾,拍攝者及時轉入微機,標註每張照片拍攝內容,資料員每周進行照片整理歸類。
國家電網基建安全[2007]第25號《關於利用數碼照片資料加強輸變電安全質量過程控制的通知》第二條、第三條。
6
項目經理或總監長期不在施工現場,或超出規定承擔多個工程的相關工作。
監理、施工單位投標時控制項目經理或總監承擔工程的數目,業主項目部建立主要管理人員離開工程現場的請假制度。
《監理項目部標準化工作手冊》,《電力建設工程監理規範》5.1.9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GB/T50326-2006:6.2.4、6.2.5。
7
按專業分包方式管理勞務分包,勞務分包範圍及價款構成、關鍵崗位人員設置、勞務分包作業組織方式等不符合規定。
嚴格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規定》關於勞務分包管理的各條款要求進行勞務分包管理。
《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規定》。
8
對主體工程進行專業分包。
加強分包計劃管理和合同審查,對《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的主體工程,嚴禁進行專業分包。
《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規定》
9
專業分包商項目負責人無資格、或不到崗。
監理項目部在審核分包單位資格時,核查驗證分包商項目負責人的資格,提供的附件齊全有效後方同意工程分包,並報業主項目部備案。施工項目部負責考核專業分包商負責人到崗情況,配合監理項目部監督檢查。
《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0
施工班組未召開班前會,未按規定開展周安全日活動,無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施工項目部加強合格班組建設,檢查、督促班組長按時開展安全活動。監理項目部日常監督、業主項目部定期抽查工作合規性,並在月安全例會上通報、記錄此項工作情況。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
11
重大工序轉序和重要設施使用前未進行監理安全檢查簽證。
監理項目部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旁站監理制度,對工程項目開工、土建交付電氣安裝等重大工序和大中型起重機械、重要腳手架等重要設施進行安全旁站、安全檢查簽證,業主項目部督促檢查記錄。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理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12
存在問題未及時整改,整改閉環不徹底。
由監理部針對業主和監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簽發安全類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督促施工項目部整改,簽收回復單,復查合格後簽署明確的整改完成意見。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第壹百零壹條。
13
安全文件傳遞不及時,未組織學習或培訓,執行不到位。
建立安全管理人員信息群,網省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多渠道將文件第壹時間發各單位,各單位同樣手段發各項目部。文件到達後,各項目部標註文件重點內容和有關要求,根據文件內容第壹時間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培訓,結合工程逐條落實。學習記錄經整理後由項目部負責人簽署意見。並根據工作部署在後續例會中檢查落實。
《國家電網公司業主、監理、施工項目部標準化工作手冊》。
14
獎懲制度不落實,違章不處罰或力度不夠,未開展資信評價。
由業主項目部對施工、監理項目部進行資信評價,提出獎懲意見報建設管理單位。監理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違章行為提出處罰意見,由施工項目部實施處罰,並定期(每周)或不定期通報業主項目部。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第壹百三十六條、第壹百三十八條、第壹百三十九條。
15
未建立三級安全教育臺帳,安全考試代考或考試不及格未補考。
明確分級安全教育責任,加大監督和考核力度,施工項目部建立包括建設過程中補充進人員的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臺帳,監理項目部檢查落實。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
16
未全員參加交底和簽字,或代簽名。
加強交底責任人的檢查考核力度,未參加者必須停止作業,由交底人對其進行安全交底。監理項目部定期(每周)或不定期抽查記錄,並將抽查結果通報業主項目部。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第五十六條。
17
未按規定審核分包商資質、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監理、施工項目部建立審核臺帳,加強總包單位審查、監理項目部復查責任,檢查分包商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將復印件或掃錨件備案。
《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規定》第12條、第13條、第24條。
18
施工項目部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出場未報審。
施工項目部建立機械設備進出場使用臺帳,監理項目部核對進入現場的機械設備是否與作業指導書擬投入及書面報審資料相壹致。
1、《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重點措施(試行)》 3.7.1。
2、《國家電網公司施工項目部標準化工作手冊》SAQX5 。
19
未在施工合同或安全協議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未建立相應使用臺帳或未做到足額使用。
簽訂施工合同或安全協議時明確該費用,監理項目部督促、檢查、落實足額用於施工。施工項目部制定使用計劃,與項目監理部辦理簽證手續,提供使用記錄。監理項目部根據投入情況和工程實際需要,定期向業主項目部匯報安全文明措施費用使用檢查結果。
《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4.2.4、4.3.7。《國家電網公司施工項目部標準化工作手冊》SAQB6 安全文明施工報審表。
20
安全施工作業票填寫、審查、簽發不規範,作業票過期。作業前負責人未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作業票,未全員簽字,或代簽名,作業人員與簽名不符。
施工項目部認真執行安全施工作業票制度,內容填寫規範正確,由責任人辦理簽發手續。監理項目部根據工程進展定期抽查作業票簽發流程執行情況,加強現場復查,核對作業人員與作業票簽字人數,並將檢查結果報業主項目部。
《國家電網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
21
基坑開挖、懸崖、高邊坡等臨邊無安全圍欄及安全警示牌。
施工項目部提前掌握1.5米及以上的基坑施工開挖和高臨邊施工作業內容,策劃、檢查采用鋼管扣件組裝式安全圍欄進行圍護措施落實情況。監理項目部提前掌握此類作業內容,保證旁站監理中,在措施到位情況下方允許作業。
Q/GDW 250-2009 《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5.1.2規定。《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 80-91第3.1.1條規定。
22
深基坑開挖坡度不足,無防止塌方措施,坑邊堆土過高、且距離坑邊過近。
施工項目部提前掌握開挖深度在1.5m至3m的基坑作業內容,按表10.1.11檢查放坡和超過3m及以上的基坑用檔土板或撐木支護措施落實情況。監理項目部提前掌握此類作業內容,保證旁站監理中,在措施到位情況下方允許作業。
DL5009.2-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2部分:架空電力線路10.1.11。
23
孔洞無蓋板或蓋板制作、使用不規範。
施工項目部提前掌握作業中存在孔洞的部位和時間,按標準進行工廠化制作,加強使用過程中的管理。監理項目部提前掌握此類作業內容,嚴格按標準審核使用計劃、檢查實物。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 80-91第3.2.1條規定。
Q/GDW 250-2009 《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5.3.9規定。
24
改擴建工程施工區與運行區安全隔離不規範,或未封閉。
施工項目部做好施工區與帶電設備運行區用安全隔離網或圍欄完全隔離,設置運行通道門,平時應加鎖並懸掛安全警示牌,防止施工人員誤進入。監理項目部檢查上述措施落實後,方允許施工作業。
Q/GDW 250-2009 《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5.1.4 規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4.5.5規定。
25
鋼絲繩與鐵件綁紮部位無保護。
施工項目部負責落實起重用鋼絲繩防止與被吊塔材或鐵件棱角直接發生摩擦措施,作業前保證接觸處有軟墊物隔離。監理項目部加強安全巡視或旁站監理,直至措施落實,必要時下達停工令,整頓此類違章行為。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2004)11.1.9規定。
26
鋼絲繩套插接長度不足。
施工項目部技術人員指導作業人員正確進行鋼絲繩套的插接,工器具管理員復查繩套插接長度,凡繩套插接長度未達標的鋼絲繩不允許出庫使用。監理項目部加強巡檢、查驗工作。
DL5009.2-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2部分:架空電力線路14.4.7
27
氧氣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未直立存放,擺放安全距離不足5米,無防震圈和防傾倒措施。
施工項目部負責落實氧氣乙炔瓶分庫存放、避免氣瓶劇烈震動和碰撞、防傾倒和回火措施。監理項目部加強巡檢,必要時下達停工令,整頓此類違章行為。
DL5009.2-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11.3.14 ;4.0.4(5);4.0.5(5)。
28
塔吊等起重機械未經檢測機構檢驗取得合格證後即投入使用。
業主、監理部檢查施工項目部在未註冊登記前不允許使用。
《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29
施工機械(具)設備未定期檢驗,試驗過期。
按照規定執行,建立施工機械定期檢驗臺帳。監理項目部定期抽查,並將檢查結果報業主項目部。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重點措施(試行)》 2.8.1-(10)。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2004)14.1.2試驗標準應符合附錄B.9的規定。
30
施工機械安全保護裝置未裝或失靈。
施工項目部安排專人定期對施工機械進行保養維護,檢查安全裝置完好性,監理項目部定期檢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督促施工項目部提高機械設備的完好率,並在安全例會上通報檢查結果。
DL5009.2-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14.1.5
31
大型機械設備租賃協議中未明確相關信息和安全要求。
業主、監理項目部認真核查租賃協議中有關租用設備名稱、所有人、使用地點、編號等信息,確保所租設備與進場設備相壹致。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工程分包安全協議範本》(國家電網安監〔2008〕1057 號 )A08-輸變電工程-機械租賃。
32
張力機等地錨錨固不穩定。
施工項目部負責檢查作業指導書執行到位,在地鉆群前埋置道木,張力設備等錨固必須可靠,使用前由現場安全員和監理員檢查。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2004)12.4.8-1 。
33
變電站臨時用電未使用TN-S接零保護系統,配電箱破損、未配鎖、未明確責任人。
集中配送三相五線制配電箱,設置安全圍欄防止碰撞,每只配電箱編號、明確責任人、聯系電話和檢查記錄。監理項目部加強巡視,業主項目部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4.1.2、5.1.1、8.1.17 、8.3.2。
34
用電的施工機械設備、機具未可靠接地,未做到“壹機壹閘壹保護”。
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機具均應配有專用接地線,並可靠接地。監理項目部加強巡視,業主項目部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1.0.3 、8.1.1、8.1.3。
35
電纜架空布線未用絕緣材料支撐或綁紮,施工電源線裸露。
審查臨時用電施工方案,確定電纜布線方法,用絕緣子將電纜支撐固定在鋼管(桿)或構件上,或用絕緣材料套管穿電纜後再固定綁紮。監理項目部加強巡視,業主項目部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2005)7.2.9。
36
漏電保護裝置未裝或喪失漏電保護功能。
由施工項目部電工負責安裝,監理項目部加強巡視,業主項目部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8.2.5、8.2.8、8.2.14。
37
電纜布線沿地面明設或埋深不足,未標識。
業主、監理項目部照審核、批準的臨時用電方案和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的策劃,施工項目部負責落實需直埋的電纜敷設和地面設置醒目的“地下有電纜”提示標誌措施落實。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 46-2005)7.2.3、7.2.5。
38
使用松木桿等做腳手架,鋼管腳手架的鋼管、扣件規格不符合規定,無材質合格證明。
搭設前,監理項目部嚴格審核施工項目部腳手架搭設方案,審查報送的鋼管、扣件的材質證明資料,嚴禁施工松木桿做腳手架或大面積支撐結構,禁止低於φ 48mm×3.5mm的鋼管用於搭設。
Q/GDW 274-2009《變電工程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規範》4.1.2、4.2.1
39
腳手架立桿無墊板或懸空,無掃地桿,腳手桿間距大,剪刀撐寬度、搭接長度和扣件數量不足。
監理、施工項目部嚴格按規範檢查搭設過程和結果,檢查鋼管、扣件、墊板規格合格後方允許搭設,第壹層搭設時安排監理人員旁站。腳手架搭設時監理部同步復查,高度達6米時應提醒或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搭設剪刀撐。
Q/GDW 274-2009《變電工程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規範》 (Q/GDW 274-2009)6.3.1 、6.3.2、6.2.1、6.3.5。《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12.1.3-11、12.1.3、12.1.35。
40
跨越架立桿未埋設或無掃地桿,桿搭接長度不足。(見圖64)
施工項目部負責檢查措施落實,監理項目部安排巡查。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12.1.3-11。
41
腳手架作業層未鋪腳手板或未滿鋪,作業層腳手板未固定或探頭過長。
施工項目部負責檢查落實。監理項目部加強安全巡視,必要時下達停工令,整頓此類違章行為。
《變電工程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規範》(Q/GDW 274-2009)5.15、6.8.1、6.8.2、6.8.4 。
42
腳手架、跨越架使用前未經驗收掛牌。
腳手架或跨線架搭設完畢後,由監理部組織對其進行驗收、簽證,施工單位在腳手架、跨線架醒目位置掛“腳手架搭設牌”和“腳手架驗收合格牌”。
《變電工程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規範》(Q/GDW 274-2009)8.1。 《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Q/GDW 250-2009)7.9.3.1 腳手架標牌。
43
機具、材料無標識,或標識不規範。(見圖104、105)
監理項目部負責檢查施工項目部落實標示牌按標準尺寸工廠化制作。
《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Q/GDW 250-2009)8.3.2、7.9.3.2、7.9.3.3。
44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佩戴不正確,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
施工項目部加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三個項目部統壹思想、加強巡查,發現壹起制止壹起,實施違章者和管理負責人兩級處罰,通報懲罰結果。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2004)3.0.11 、3.0.12 、8.0.4 。
45
上下構架、桿塔未使用垂直攀登自鎖器。
桿塔、構架吊裝組立後,施工項目部負責檢查落實用於攀登自鎖器的繩索或軌道安裝在構架、桿塔的右側。監理項目部按工作進程進行專項檢查,分步驗收。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2部分8.0.5 、8.0.7,《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2009年)》5.2.4
46
安全帶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物件上,或低掛高用。
施工、監理項目部加強現場督促檢查,指導和培訓登高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帶。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2部分8.0.4 ,第3部分3.6.1.9。
47
高處作業人員未使用工具袋,工具未穿繩保護,空中拋物。
施工負責人在站班會時檢查登高人員的裝備,加強高處作業安全教育。三個項目部統壹思想、加強巡查,發現壹起制止壹起,實施違章者和管理負責人兩級處罰,通報懲罰結果。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2部分8.0.6 ,第3部分3.6.1.12。
48
重要作業場所安全風險未開展識別,未告知作業人員,現場未按識別的風險進行管控。
施工項目部負責組織開展風險識別工作,結果進入作業指導書、工作票,交底時由負責人告知,作業人員簽字。業主項目部高度關註重要風險作業內容,組織監理、施工項目部落實防範風險措施,抽查施工作業人員被告知和簽字情況。
《國家電網公司安全風險管理體系實施指導意見》3.3、4.2。
49
臨時拉線用樹木、巖石、桿塔等作受力錨樁。
三個項目部統壹思想、加強巡查,發現壹起制止壹起,實施違章者和管理負責人兩級處罰,通報懲罰結果。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2部分11.1.11。
50
臨近帶電線路立塔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夠。
施工項目部技術、安全人員到場進行技術指導和安全監護,使用絕緣工器具,並定期進行絕緣檢測。監理項目部認真審核技術措施方案,旁站監理。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2部分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