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按手印的協議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是有效的: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按手印具有與簽字或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有效的簽字方式。在各當事人都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後,合同就成立。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衍生問題:
按手印有沒有法律約束力 有。在文書上按手印,就是對文書所記載內容的確認,等同於簽名確認,就按手印這個行為而言,對按手印的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按手印這個行為有效,並不表明所對應的文書就有效,文書是否有效還是要根據文書本身的內容來判斷的。合同的成立與否,則取決於當事人意思表示是否壹致,摁的手印、簽的名、蓋的章真實有效是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的前提條件。至於手印的真實性問題,需要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中加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