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書內蓋章證件蓋章指是否需要逐頁蓋章主要看招標文件要求,都具體規定了哪部分需要簽字和蓋章,不要求的可以不蓋。
2、公證件直接蓋章指公章、名章,若招標文件沒有要求法人、代理人蓋章後者可不用帶。
3、簽章指簽字蓋章的合稱,即在當事人的姓名或單位名上加蓋印章,其作用有雙保險的意味,簽章是根據個人簽字的樣式刻的印章,本人可以授權在壹些情況下使用視同個人簽字。
4、合同上說的簽章是指授權人簽字和公司蓋章兩個動作,簽字即自己寫自己的名字,尤其為表示同意、認可、承擔責任或義務,人們對簽名是有壹定要求的,簽名代表著同意,並產生法律效力,在法律上賦予了文件以真實性。多指在文件、紙張、條幅、或紀念物品上親筆寫上自己的名字,表示證明、紀念或決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