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的內容包括:
1,題目是“借條”。
2.寫下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盡量寫下身份證號。
3.說明貸款的原因。
4.註明貸款的期限,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5.註明借款金額,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也要註明幣種。
6.如果寫明利息,應寫明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最後應支付的貸款利息總額,以及略高於借款利率的逾期利率。
7.寫明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月、日、時間和支付方式。
8、明確規定違約責任。
9.還必須有借款人的簽名、蓋章或指紋。
10,最後註明日期,是借款的實際支付日期,資本化。
我能把貸款轉給別人嗎?
我能把貸款轉給別人嗎?借條轉讓其實就是借條約定的債權轉讓,債權可以轉讓,所以借條也可以轉讓。債務人向第三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合同義務的,應當將債權轉讓情況告知債務人。最好的辦法是與債務人和借款人簽訂債權轉讓合同,合法。借款人還款時,必須“歸還”給借款合同或借條中規定的出借人,除非出借人出具委托書委托借款人將還款交給他人或轉到他人賬戶。
綜上所述,借條上有兩個借款人的名字是可以的,是兩個人的同壹筆債務。借據到期後,債權人可以同時向兩人要求償還,也可以向其中任何壹人要求償還。兩個借款人中的任何壹個都可以還清所有債務,他們之間如何分攤貸款是他們自己的內部事務。如果起訴,必須將兩人列為被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68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