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壹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註意是“或者”,不是“和”。但考慮到合同本身的證明力,妳需要提供其他證據材料,包括房租押金收據和對方身份證復印件。這樣會更有解釋力,否則簡單的簽名很難讓人信服。
擴展數據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1,雙方情況
合同中應當載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地址等個人信息。
2、房屋的具體情況房屋的具體位置,標明房屋的確切位置,如某條路。房屋面積和房屋裝修,簡單說明房屋墻面、門窗、地面、吊頂、廚房、衛生間的裝修。
3.租賃期間
由於承租人不想頻繁搬家,出租人也不想在短時間內找到新的承租人,雙方都需要壹段相對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壹個期限。在此期間,如無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該房屋,承租人不得放棄該房屋另租他人房屋。
4.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租賃期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壹般有年、半年度、季度。如果壹次性支付較長時期的租金,可以和出租人討價還價,要求壹些優惠。
5.房屋修繕責任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人或者是所有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責任。承租人在租賃前應仔細檢查房屋及其內部設施,以確保日後能正常使用。房屋或設施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維修。
6.房屋情況發生變化時,承租人應愛護房屋及各種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改裝、擴建或增加。確需對房屋進行變更時,必須征得出租人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
8.關於轉租的約定有些承租人出租房屋不是為了自住,而是通過轉租獲得租金收入。因為這種轉租行為影響了出租人的利益,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轉租。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轉租收入的比例;不允許轉租,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9.違約責任簽訂合同時,雙方都要思考可能出現的違約情況,並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變更上述合同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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