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奧運會結束後,FIFA召開代表會議,壹致通過決議,舉辦四年壹次的世界足球錦標賽。這對於世界足球運動的進壹步發展和提高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最初這個新的足球大賽稱為“世界足球錦標賽”。1956年,FIFA在盧森堡召開的會議上,決定易名為“雷米特杯賽”。這是為表彰前國際足聯主席法國人雷米特為足球運動所作出的成就。雷米特擔任國際足聯主席33年(1921-1954),是世界足球錦標賽的發起者和組織者。後來,有人建議將兩個名字聯起來,稱為“世界足球錦標賽——雷米特杯”。於是,在赫爾辛基會議上決定更名為“世界足球錦標賽——雷米特杯”,簡稱“世界杯”。
世界杯賽的獎杯是1928年FIFA為得勝者特制的獎品,是由巴黎著名首飾技師弗列爾鑄造的。其模特是希臘傳說中的勝利女神尼凱,她身著古羅馬束腰長袍,雙臂伸直,手中捧壹只大杯。雕像由純金鑄成,重1800克,高30厘米,立在大理石底座上。此杯為流動獎品,誰得了冠軍,可把金杯保存4年,到下壹屆杯賽前交還給國際足聯,以便發給新的世界冠軍。此外有壹個附加規定是:誰連續三次獲得世界冠軍,誰將永遠得到此杯。
1970年,第九屆世界杯賽時,烏拉圭、意大利、巴西都已獲得過兩次冠軍。因此都有永遠占有此杯的機會,結果是巴西隊捷足先得,占有了此杯。
為此,國際足聯還得準備壹個新獎杯,以發給下屆冠軍。1971年5月,國際足聯舉行新杯審議會,經過對53種方案評議後,決定采用意大利人加紮尼亞的設計方案——兩個力士雙手高擎地球的設計方案。這個造形象征著體育的威力和規模。新杯定名為“國際足聯世界杯”。該杯高36厘米,重5公斤,當時價值2萬美元。1974年第十屆世界杯賽,西德隊作為冠軍第壹次領取了新杯。這回,國際足聯規定新杯為流動獎品,不論哪個隊獲得多少冠軍,也不能占有此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