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辦理離婚證的流程如下:
(1)申請;雙方* * *向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結婚證、有效身份證明和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後,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初審;
(3)冷靜期根據《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在受理後壹個月內進行復查;
(五)註冊認證;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6條第1款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第1077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政局離婚流程
離婚程序
涉外協議離婚程序
壹、經辦機構
上海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記管理辦公室。
二、搬運條件
1.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必須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事項達成壹致;
3.原結婚登記必須在中國內地辦理;
4.雙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雙方必須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指定的登記機關登記。
三、辦理協議離婚時應攜帶的材料。
(1)在國內方面,它應攜帶:
1、本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2.我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應當用中文書寫。
(二)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居民應攜帶:
1、本人有效通行證及身份證(含復印件);
2.我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
(3)華僑和外國人應攜帶:
1、本人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復印件);
2.我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自願離婚協議。
描述:
1.還應提交兩張單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
2.辦理完離婚登記後,需要提交已註銷的結婚證復印件。
第四,加工周期
如果妳攜帶的證件齊全,符合離婚登記的條件,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會當場受理並出具證明,30分鐘左右即可完成。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婚姻登記處將退回您的相關證件,並書面告知不予辦理的理由。
動詞 (verb的縮寫)程序和步驟
1.出示妳的身份證
2.填寫離婚協議
3.填寫離婚登記申報申請書。
4.回顧
5.證書
不及物動詞海外結婚證書的公證和認證
(1)涉外婚姻證書的公證和認證
1,委托國外律師公證國外註冊的結婚證公證;
2.委托外國律師在該國外交部對公證後的結婚證進行公證;
3.委托外國律師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對經該國外交部門公證的結婚證進行認證。
4.國外律師將認可的法律文書送到國內使用。
(2)香港結婚證書的認證
1.委托中國司法部在香港指定的公證律師做公證(包括審計和公證);
2.委托香港律師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加蓋傳送印章;
3.把文件寄回大陸使用。
(三)澳門結婚證書的認證
委托中國司法部在澳門指定的公證律師做公證。需要註意的是,對於公證書是否需要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蓋章,沒有明確要求..
(4)臺灣省結婚證公證認證。
1.委托臺灣省公證處進行公證;
2.臺灣省公證處將向大陸公證協會和大陸當事人寄送公證文書副本;
3.大陸方將帶著公證文件到上海公證協會進行驗證。驗證後即可使用。
擴展數據:
離婚協議書應該寫什麽?
離婚協議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簽訂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和探視權、配偶撫養費和子女撫養費的書面協議。內容包括:
1,登記離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2.孩子隨* * * *生活在哪裏,不隨孩子生活的壹方對孩子的撫養應承擔的費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3、* * * *與財產分割(每壹方的數量和價值用清單表示);
4、* * * *具有享有債權債務和清償義務;
5.解決住房問題;
6.對生活困難的壹方進行經濟資助的方式和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壹方探視權和另壹方協助義務的實現方式;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約定的事項;
8.雙方簽字(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