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血字的研究》裏,福爾摩斯對當時偵探小說裏的名偵探予 以了無情的諷刺和嘲笑,真實的原因是道爾爵士覺得當時書中的主角們的破案過程充滿了太多的巧合,有的甚至是通過胡亂猜測而不是邏輯推理得到的答案。這正是他看不下去的原因,直到寫《四簽名》的第壹章節裏,通過福爾摩斯根據懷表推斷大華生的壹生時,還特意對華生表示“我向來不猜想。猜想是很不好的習慣,它有害於作邏輯的推理”。
所以道爾爵士創作的福爾摩斯小說的最大特點就是破案靠合理的邏輯推理而不是運氣。為此,道爾爵士還通過《四簽名》裏福爾摩斯和檢察官瓊斯兩人鬥口來爭論破案應該靠的是什麽。瓊斯認為主教門珍寶案,靠的是運氣好才破了案子,當然,他忘不了福爾摩斯的理論和他如何剖析此案的前因後果。福爾摩斯則認為根據合理的邏輯推理,這是個很簡單和很清楚的案子。其他的案子裏,道爾爵士則通過很多科學的數據,比如測繪、核算日期、破譯密碼等方法,使小說雖然情節離奇生動,但令人可信。這就是他的作品經久不衰的原因。
道爾爵士晚年的作品,從破案的經歷看,則更具有公式化色彩。至於道爾爵士寫作手法上的另壹個遺憾,缺乏真正的長篇——他的所謂“長篇”壹般都是十四五個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