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證是表示公司股東按照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益並且承擔義務的壹種書面憑證。
股權證簡介:
根據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發布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股權證是公司發布的,表示其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益和承擔義務的書面憑證,股權證上會載明公司的具體名稱、住所、註冊資本、股份分類、每股金額、股東姓名等信息。
經過董事長簽名並加蓋公司股權證專用章後,該股權證生效。
法律依據: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第八條股權證是公司發行的,表示其股東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益和承擔義務的書面憑證。第十壹條股權證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住所;公司設立登記或新股發行之變更登記的文號及日期。
公司註冊資本、股份類別、每股金額;股東姓名;股權證號碼、身份證號碼、工作證號碼(或職工離退休證號碼)、股權證持有卡號碼;發行日期;購買或轉讓日期;職工簽章;經手人簽章。
投資股權的註意事項及股權證的規定:
註意事項:
(1)投資權證應當特別註意控制風險。由於權證是壹種高杠桿品種,其漲跌幅度會遠遠大於股票,投資者應當註意控制倉位,不要盲目追高,以免造成重大損失。
(2)不要像投資股票壹樣投資權證。不少投資者在買賣股票時,習慣在套牢之後不再操作或不斷補倉。這種操作策略在權證投資中是十分忌諱的。因為股票只要不退市,總有其價值,但權證具有時效性,到期以後就自動退市,不具備行權價值的權證在到期之後將變成廢紙壹張。
股權證的規定:
股權證書為股東持股憑證,股東憑此證享受公司章程和制度規定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本股權證書不得塗改、偽造,私自抵押、轉讓、買賣無效。
股東依據企業章程和公司有關制度轉讓股權時,須持股權證書和原始股本人到公司辦理有關手續,本股權證制作除三處簽字外其余地方不得手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