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辦理委托書公證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托書公證的,應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托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托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托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托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托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托人申辦轉委托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托權的證明;
二、委托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委托人與受托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托人與受托人的關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權限(委托權限要明確、具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五條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壹百六十六條 數人為同壹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同行使代理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