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地理位置示意圖(A4紙);
3.項目布局示意圖(A4紙);
4、項目建議書批準文件或備案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5、規劃合規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企業名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壹份);
7、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名,原件1份);
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報告表)》(壹式三份,報告書、報告表應提供電子文檔;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技術評估意見或專家評審意見(壹式兩份);
10,公眾或相關單位參與意見(壹式兩份,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11、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報告(原件1份);
12,汙染物排放總量確認書(原件1份);
13、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