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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的文言文翻譯

1.歐陽曄關於獄刑的古文翻譯。

因為他是壹個普通公民,他拒絕接受別人的禮物,如果這是不道德的。歐陽燁年輕時交往的親戚老朋友,後來有些人很顯貴,歐陽燁就再也沒去過他家。

歐陽燁在隨州做官起家,審理了36起難以解決的案件。大紅山奇峰寺聚集了數百名僧人,轉運使他們懷疑自己積攢了大量財物,於是僧人從中獲取不正當利益,勒令歐陽燁登記。

和尚送給歐陽燁的禮物是1200兩銀子。歐陽燁笑著說,“這些東西我用在哪裏?但是妳能聽我說嗎?今年是饑荒年。妳積累了六七萬石的糧食,可以全部交給政府,幫助人民。那我就不給妳註冊了。”和尚高興地說:“好。”

饑餓的災民依靠這些谷物生存。陳堯咨以他的財富和權力為榮,他的官員沒有壹個敢看得起他。

在江陵,陳堯咨用私人的錢假裝為政府買賣黃金,官員們拿著條子,強迫官僚們簽字。歐陽燁訓斥官員說:“政府買賣黃金要有文件。”

只有歐陽燁不肯簽字。陳堯咨暗示轉運使歐陽公離開,不讓他留在州府。

鄂州崇陽縣,歷來被稱為難治之地,所以才轉給歐陽公治理。他到任後,解決了100多起拘留案件。

貴陽有人打架鬥毆致死,案件久不判決。歐陽公親自到監獄,把犯人放出來,坐在院子裏,讓人把那些犯人的鐐銬解開,讓他們吃飯。

囚犯們吃完飯後,歐陽公盡心安慰他們,又把他們送回了監所,院子裏只剩下壹個人。被留下的人壹臉驚恐和擔心,歐陽公說:“兇手就是妳。”

犯人不知道為什麽。歐陽公說:“我覺得吃飯的人都是右手拿著勺子,只有妳是左手拿著勺子。死者的傷口在右肋。這是妳殺了人。我非常理解。”

犯人流著淚說:“我殺了人,不敢再連累別人了。”歐陽公明察秋毫。像古代壹個優秀的官員,他判案的方法大多是這樣的。

歐陽公故居,百姓珍重。

2.歐陽燁《古獄散文》的翻譯是楊公的名篇,這個詞越來越漢化。

因為他是壹個普通公民,他拒絕接受別人的禮物,如果這是不道德的。歐陽燁年輕時交往的親戚老朋友,後來有些人很顯貴,歐陽燁就再也沒去過他家。

歐陽燁在隨州做官起家,審理了36起難以解決的案件。大紅山奇峰寺聚集了數百名僧人,轉運使他們懷疑自己積攢了大量財物,於是僧人從中獲取不正當利益,勒令歐陽燁登記。

和尚送給歐陽燁的禮物是1200兩銀子。歐陽燁笑著說,“這些東西我用在哪裏?但是妳能聽我說嗎?今年是饑荒年。妳積累了六七萬石的糧食,可以全部交給政府,幫助人民。那我就不給妳註冊了。”和尚高興地說:“好。”

饑餓的災民依靠這些谷物生存。陳堯咨以他的財富和權力為榮,他的官員沒有壹個敢看得起他。

在江陵,陳堯咨用私人的錢假裝為政府買賣黃金,官員們拿著條子,強迫官僚們簽字。歐陽燁訓斥官員說:“政府買賣黃金要有文件。”

只有歐陽燁不肯簽字。陳堯咨暗示轉運使歐陽公離開,不讓他留在州府。

鄂州崇陽縣,歷來被稱為難治之地,所以才轉給歐陽公治理。他到任後,解決了100多起拘留案件。

貴陽有人打架鬥毆致死,案件久不判決。歐陽公親自到監獄,把犯人放出來,坐在院子裏,讓人把那些犯人的鐐銬解開,讓他們吃飯。

囚犯們吃完飯後,歐陽公盡心安慰他們,又把他們送回監所,院子裏只剩下壹個人。被留下的人壹臉驚恐和擔心,歐陽公說:“兇手就是妳。”

犯人不知道為什麽。歐陽公說:“我覺得吃飯的人都是右手拿著勺子,只有妳是左手拿著勺子。死者的傷口在右肋。這是妳殺了人。我非常理解。”

犯人流著淚說:“我殺了人,不敢再連累別人了。”歐陽公明察秋毫。像古代壹個優秀的官員,他判案的方法大多是這樣的。

歐陽公故居,百姓珍重。

3.看《求夢》的翻譯:從前有壹個縣令,有壹樁命案得不到判決,而涉案的人每天都在增加,於是他去城隍廟求夢。

他夢見壹個神帶來了壹個鬼。鬼頭上頂著壹個瓷杯,杯裏種著十多株竹子。竹子是綠色的,很吸引人。(縣長)醒後查了壹下,案子裏有個叫朱的嫌疑人。“竹”和“朱”發音相同,(縣令以為)夢指的就是這個嫌疑人。

我盡了最大努力追蹤嫌疑犯,但是我找不到任何關於他犯罪的線索。又壹次出現了名字裏帶“結”的嫌疑人。縣官自言自語道:“竹有結,必是此疑。”

我盡了最大努力追蹤嫌疑犯,但是我找不到任何關於他犯罪的線索。就這樣,兩名嫌疑人化險為夷。

縣令不再有破案的打算,於是將此案作為疑案上報,讓其他人去搜捕兇手,但最終沒有找到兇手。

4.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8 8,B(不過,表示是對的)9,B( ①表示郭虹⑤陳述了朝廷赦免犯人的意義⑤說明了朝廷赦免犯人的措施)10,D(沒有任何怨恨,表示郭公父親定案)11,(1)

(3分,“訓”和“理”分別為1分,句意為1分)(2)大部分案件是以同情和寬恕為判斷標準的。(2分)(3)壹個都不要,不鞭打就送到金城(鎮守邊境),既保命,又有利於邊防。

(5分,1分為“壹”、“全”,2分為句意)參考譯文:郭公子仲孫,潁川楊宅人。他家世代為官。

父親郭虹研究過《小杜魯》。太守寇恂請郭虹判決曹勛,30年結案,執法公正。

那些被郭虹定罪的人回去後沒有怨恨。郭虹活到95歲去世。

郭公年輕時,繼承父業,教授法律。經常有數百名學生。後來做了縣官,被政府招錄。

永平中間,車中校尉竇固攻打匈奴,車中校尉秦鵬是他的副將。秦鵬駐軍異地,有時不經請示就依法殺人,竇固說秦鵬皇帝專權,擅自殺人,請求許可秦鵬。

憲宗然後要求官員和朝臣來判斷秦鵬的罪行。郭公因為熟悉法律,被傳喚參加審判。

所有人都認為竇固最後的表現是對的,但郭公說:“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秦鵬應該殺了那些人。”皇帝說:“軍隊出征,校尉必須服從將軍。

既然秦鵬沒有斧頭,他怎麽能專門殺人呢?郭公答道:“校尉要服從將軍,就是說校尉和將軍是壹起駐紮的。現在秦鵬帶領另壹支軍隊駐紮在別處。情況不同了,軍事形勢瞬息萬變。有時候不允許先通知將軍再處理。況且按照漢朝制度,戟是斧,判秦鵬死刑是違法的。

”皇帝聽了郭公的意見。在另壹個案例中,兩兄弟壹起殺了人,但罪行尚未澄清。

皇帝認為哥哥沒有盡到教育弟弟的責任,於是判哥哥重刑,免除弟弟死刑。常侍孫讀詔,誤說二人都判重刑。歷史上皇帝說孫傳聖旨不實,罪該減半。

皇帝召見郭公,詢問他的意見,郭公回答說:“孫杖應該被罰款。”皇帝說:“孫杖用假詔書殺人,怎麽會被罰款呢?”郭公說:“法律上有故意犯罪和過失犯罪的區別。孫杖在傳達聖旨時犯了錯誤,這是壹個錯誤,對違法者的法律處罰應該更輕。

”皇帝說,“好。“後來三次提拔,元和任廷尉三年。

郭公家族世代掌法,力求包容公平。當了法官,大多喜歡同情和寬恕,於是給皇帝寫了壹封信,修改了40多條量刑過重可以從輕處罰的條款,全部執行,寫進了法律文書。漳河元年,大赦天下,對4月3日之前在押的犯人,輕判死刑,不鞭笞,送往晉城(鎮守邊境),但大赦不包括那些沒抓到的逃犯。

郭公上奏皇帝說:“皇帝因為重視人命,所以恩準減免死刑犯的刑期來鎮守邊境。目前,犯有死罪的逃犯總數不少於10000人。自大赦以來,許多逃犯被逮捕,但這些人沒有參與大赦,他們都被判重罪。

我私下認為皇帝的仁慈應該是威武寬厚的,但是現在被判死刑的人都已經投胎了,而被抓的逃犯卻沒有享受到皇帝的仁慈。我認為特赦前犯了死罪,特赦後被抓的罪犯,應該不鞭打送到晉城,這樣不僅可以救人,也有利於邊防。

“蘇宗認為這樣做是對的,於是寫了壹封信,赦免那些被抓回來處死的逃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