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起生效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明確停止了“先簽字後驗貨”的規定,壹直為消費者所詬病,有望終結。
5月12,1日生效的《快遞服務國家標準》規定,快遞公司向收件人交付快件時,應當當面告知收件人收寄快件。用於支付代收快遞、網上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
收件人可以在簽收前檢查內部情況。驗收時,可以清點內部零件的外觀和數量,但不能試用內部零件或進行產品功能試驗。這壹規定意味著,快遞公司將無權要求消費者“先簽字再驗貨”。
延期索賠:
2065438年5月1日,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準正式實施。標準規定,快遞即使同城3天未到達,異地7天未到達,即使完全延誤,也可以向快遞公司索賠。
2012年5月28日起,網購遇到送貨困難,節假日送貨上門不準時。超過3天未送達的,每件快遞最高賠償10元。由中國快遞協會牽頭,國內9家快遞企業與國內最大的電子商務網購平臺天貓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打造電子商務社會化物流新標準。
2012年5月28日簽署戰略協議,包括國內EMS、順豐、申通、童淵、中通、大雲、ZJS、百世快遞、HNA田甜,基本覆蓋了國內物流壹線陣營,快遞業務量占整個國內網購快遞市場的90%以上。
協議包括5000多條城際線“次日達”和近4000條“1 ~ 3天限時達”服務。未送達的,賠償消費者快遞費5 ~ 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