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外墻漏水,物業有義務自費維修,不需要在《民法典》第281條中規定。合同的簽訂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權利義務對等。如果物業有義務自費維修業主的部位,外墻滲漏出現在房屋質量保修期之外,也就是保修期外。然後業主會向物業公司反映漏水問題。此時物業公司已經無法找到房地產開發公司來維修處理漏水問題。
如果過了保修期,基本找不到開發商保修了。如果是大面積,或者幾戶都有這種情況,可以向物業申請大修基金。但是程序比較麻煩,需要三分之二的業主?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有義務免費維修,必須盡快聯系開發商,要求他們立即維修,避免開發商拖延超過保修期,增加他的維修成本。房屋物業維修基金是指銷售商品房時,由銷售單位根據買賣合同向購房人收取的壹次性費用,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提取公共維修基金。物業有制定、批準、報告、監督、檢查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