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生活中不少的小夥伴們都受到了很多謠言的困擾,這些謠言真的是給人們帶來了很大的困擾,特別是關於壹些重大的問題,如果隨意的相信或者是散布這些謠言都會受到很嚴厲的懲罰,有的甚至會被判刑在最近有壹名微博的博主在網上散布了不實的信息,在這則信息上了熱搜之後,被官方辟謠,他又出來說自發停更微博三個月,他這樣自我懲罰就可以了嗎?當然是遠遠不夠的,因為他散播謠言已經給社會造成了壹些不安,同時也侵犯了他人的壹些合法權益,這樣的自我懲罰遠遠是不夠的。
壹、了解楊振寧。
楊振寧(1922年9月?)1922年9月生於安徽省合肥市,世界著名物理學家,現任香港中文大學講座教授、清華大學教授、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榮休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臺北中央研究院院士、香港科學院名譽院士、俄羅斯科學院院士、英國皇家學會會員,1957年獲諾貝爾物理學獎。他是中美關系松動後回中國探訪的第壹位華裔科學家,積極推動中美文化交流和中美人民的互相了解,在促進中美兩國建交、中美人才交流和科技合作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貢獻。
二、在社會中如何發表正確的言論。
首先我們在社會中發表言論最重要的壹點就是不要造謠,不要傳謠,因為這些都可能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影響,就比如這件事情,同時也會傷害到其他人。所以在生活中發表言論的時候,我們壹定要提前了解所有事情的真相,再去發表言論,不要輕信那些其他人隨意發的東西,因為那些都可能是謠傳,不可以相信。
不知道妳們認為該名博主對自己的懲罰合理嗎?或者是應不應該放過這名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