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人民調解協議書上只有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手印,沒有調解員公章、簽字、年月日。是否有法律效力?

人民調解協議書上只有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手印,沒有調解員公章、簽字、年月日。是否有法律效力?

人民調解協議書上只有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手印,沒有調解員公章、簽字、年月日。該《人民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1、根據《人民調解工作若幹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的糾紛,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或者當事人要求制作書面調解協議的,應當制作書面調解協議,調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 壹 ) 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 二 ) 糾紛簡要事實、爭議事項及雙方責任;

( 三 ) 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 四 )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 五 ) 當事人簽名,調解主持人簽名,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調解協議由糾紛當事人各執壹份,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壹份。

2、當事人申請調解糾紛,符合條件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及時受理調解。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提請有關機關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隨時有可能激化的,應當在采取必要的緩解疏導措施後,及時提交有關機關處理;

3、根據《人民調解工作若幹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得受理調解下列糾紛:

( 壹 ) 法律、法規規定只能由專門機關管轄處理的,或者法律、法規禁止采用民間調解方式解決的;

( 二 )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者解決的。

擴展資料:

1、當事人不履行調解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又反悔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按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 壹 ) 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的,應當做好當事人的工作,督促其履行;

( 二 ) 如當事人提出協議內容不當,或者人民調解委員會發現協議內容不當的,應當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經再次調解變更原協議內容;或者撤銷原協議,達成新的調解協議;

( 三 ) 對經督促仍不履行人民調解協議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請求基層人民政府處理,也可以就調解協議的履行、變更、撤銷向人民法院起訴。

2、對當事人因對方不履行調解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又反悔,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原承辦該糾紛調解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配合人民法院對該案件的審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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