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為壹名優秀的文員
所謂抄寫員,就是把人的審議和發言的全過程,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古代稱之為記錄員(錄音記錄),也叫吹捧,也叫記錄員。現在黨委政府部門都叫秘書,所以這個工作很重要。在法院和檢察院被稱為抄寫員。在法庭上,因為大量的工作是審判,所以案件的審理必須面對詢問原、被告雙方,調查取證,但只問不做筆錄,這樣只有詢問的人知道案情,而另壹個人不知道。為了讓不在場的人通過檔案材料了解案情,對案情有所了解,有記錄材料是必要的。這項工作必須由書記員記錄並整理成文字材料,記錄下來的文字材料才能真實反映事情發生的真實面貌。正因如此,要成為壹名優秀的書記員,必須要有紮實的文化功底和敏捷靈活的頭腦,還要有寫速錄的“快”。而“快”同時要做到書法工整,不能只自己知道別人不知道。特別是縮寫詞,壹定要通用,不能自己造,否則意思就反了。我是1980結尾進法院的。壹進法院,我就在民事法院做書記員。那時候,很難。首先,我不懂這種語言。第二,他們的專業不對;第三,我從來沒有做過這方面的工作,尤其是因為我文化水平低,只有中專畢業,中小學時代都是在讀書和下鄉的徒勞中度過的。沒學過什麽文化知識,基礎差,字也寫不好,更別說“快”了。經過努力和前任領導的關心,他們傳承、幫助、指導,逐漸了解和掌握了這項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成長起來。壹、提高自身文化水平是做好文字記錄的基礎。任何部門、任何領域都離不開它。俗話說,“好記性不如壞記錄。”做好記錄工作,離不開文化水平的知識。所以要學好文化知識,做好文字工作。為了適應工作,我沒日沒夜地自學了高中語文、寫作和法律知識,參加了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學了大學語文和寫作,還買了很多書供自己學習,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為做好文員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去適應這份工作。第二,業務熟練是關鍵。因為法院書記員面對的是各種審判業務,不了解審判業務的法律知識是不可能做好這項工作的。當時因為剛進法院,壹點法律知識都不懂。我不得不邊做邊學。開始面對民事審判和調解,聽婚姻法和民政方面的講座。當時沒有《民法民訴法》,只有婚姻法,很多案件都是憑經驗和社會效果來判決的。當時買了壹些法律知識的書,比如怎麽打官司……自學。面對離婚案件,我當時不明白離婚和感情破裂的原因。通過老領導的教導,可以壹點點成長,日積月累,從門外漢變成專家。這個就好記錄多了,所以掌握業務是關鍵。第三,能快速記錄就是記錄下人們說話、提問、回答問題的所有過程。真的不是壹件容易的事,而且要在快速的前提下,保證別人看得懂,看得更舒服。正因如此,多寫多練才能達到快。正因如此,沒事就練書法,練毛筆字,練鋼筆畫,練正楷和後來的楷書,讓自己的字看得見摸得著。文化知識在快捷的前提下是不可或缺的,只有文化高才能誘導。把普通人說的壹段話的意思用高度概括的方式寫下來,保證原話的真實性。比如離婚案的原告要求離開,反映出被告總是不分場合和時間打他。他經常說他到達那裏的具體時間和有人在那裏...怎麽樣,所以我們只需要記得打罵他很多次,記下他受傷住院的時間,僅此而已。在刑事案件中,過去有許多被告聚集在壹起尋釁滋事並相互打架。過去,他們被當作流氓來懲罰。往往當事人只是按照全過程說,妳打我,我扔石頭。它有多大?往往會重復很多次,這樣“石頭”就會出現很多次,有時候可以換成壹個“石頭~”和壹個新的數字。同時,將被告人XXX替換為被告人XXX,被告人王、被告人李,公訴人替換為“公”,審判長替換為“長”並使用問號進行訊問。反而不會卡死,不會記不住前面的段落,後面的也會因為記錄無法紮根而錯過。在快速的過程中,壹定要集中精神,做到睜大眼睛,聽四面八方,做到用心、用腦、用眼記住,然後快速總結、記錄當時的情況,讓別人看到筆錄,仿佛經歷了庭審的全過程。4.勤奮、愛崗敬業、無私奉獻是保證。由於書記員是法院最底層,做具體工作,從接案到結案、裝訂、立案都少不了他,具體的事情很多,尤其是案件量大的情況下,需要經常加班。過去處理民事案件,都說“當事人說話,法官斷腿”。案子來了之後,法官們還要去基層調查取證。無論原、被告提到什麽證人、什麽事,都要調查。連賠償損失的醫藥費都得去醫院的病案室查他有沒有用補藥。我們必須尋找證人。如果他們白天不在家,他們不得不在晚上去找他們。那是因為沒有處理案件的交通工具,他們不得不完全依靠它。所以,沒有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就做不好這項工作。先說書記員的具體工作:壹、庭審筆錄的制作現在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案件,無論是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都需要開庭審理。是否開庭,庭審筆錄就是證據。至於庭審記錄,我們書記員要在開庭前對案情了如指掌,提前寫好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姓名地址、合議庭成員名單,以便開庭時記錄他們的提問、回答、證據、質證和辯護意見。在向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理由的時候,他們往往會根據起訴狀念出來,有些口頭起訴會很淩亂,讓我們的書記員把這方面的內容完整地記錄下來,就像原來在判決書裏講的那樣,加上省略號...詳情見投訴。被告的辯護是壹樣的...詳見答辯。庭審中,審判長在前面問“龍”?用“?”詢問法官問的是“審判”而不是“?”問號,陪審員問“陪”而不是“?”號,原告用“原”字代替回答。原告人數較多的,為原原告壹人××××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如果是原告,就加原話,如果是被告,就加原話。然後寫下質證意見,寫下法官的認證意見。這是高層次文化和專業知識對“快”字的具體運用。二、雙方的論點,原告先說,然後寫原文,被告寫下自己的觀點,不是全部。總之這方面確實反映了個人能力的問題,然後是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壹定要記下雙方的觀點和法官的意見,達成壹致後再另行制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是以調解記錄過程為依據的,不是憑空捏造的。制作完成後,將提交給原作者和法官。如果他們想糾正他們說的話,他們必須舉手,否則無效。看完之後,他們必須在上面的記錄上簽字,然後按照我說的簽上自己的名字,手摸,記錄。每壹頁都要簽名,不只是封面和封底,封面和封底都要有代理人簽名,然後是審判長、法官、陪審員簽名。這種法庭記錄比較完整,沒什麽可挑剔的。隨著科學的發展,我們用筆記錄的時代將被高科技取代。就是用速錄機把上述過程記錄在電腦裏,然後打印成文字筆錄。可能在我們基層還需要另外壹個流程,所以在先進的設備之前,手工記錄仍然是我們文員必須具備的特長。二、合議庭筆錄是案件審理後,原被告與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無法達成壹致,雙方爭議的焦點必須由法官判斷。此時,合議庭成員將對案件事實、爭議焦點和適用的法律依據進行評議和討論,書記員要如實記錄自己的觀點並形成筆錄。內容要詳細,不能太簡單,共識壹定要在達成壹致後再補充...如果院長出席,需要添加出席人員名單。這個比較簡單。第三,審判委員會負責我院疑難案件的裁決。之前我在辦公室的時候,承辦人介紹了案情,提出了意見和合議庭、法院的意見,但是沒有案情報告。只有少數案件有審判報告,所以記錄每個案件和每個成員發表的意見確實需要很強的專業水平。審判委員會的會議記錄在法庭上非常重要。辦公室應該把他歸檔並永久保存。很多申訴、復核案件往往需要查看發審委會議記錄,才能看到當時所討論的意見,所以必須詳細記錄(當然是指高度概括、總結成書面材料),然後只有壹致意見才寫入發審委會議記錄,由發審委成員簽字後歸檔,作為定案的依據。現在我們法院改革是各業務庭承辦人報,書記員參與記錄。記錄委員意見並歸檔,辦公室記錄仍由辦公室歸檔。所以在記錄這個記錄的時候,我們的書記員也要做好準備。先填寫案由、案由、當事人基本情況和參加審判委員會人員名單,以及簡單案件、合議庭意見、當庭意見和爭議焦點。暫時不要急著寫。他們經常臨時填表,但是委員們發表的意見是沒有用的,所以聽不到或者聽不到他們對案件處理的意見,而且委員很多。應該用“姓”字代替,有人說就用“徐”字,比如徐院長說,因為在準備工作之前就已經寫好了名字和職務,而且委員們的意見都是壹條壹條高度概括的,尤其是他的觀點不能遺漏。四。案件的裝訂和歸檔案件審結後,應當及時裝訂,並按照裝訂順序分類。這是壹個判決案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後,應按主卷和副卷裝訂,即法院內部材料應歸入副卷,主要是案件的審理報告、合議記錄和審判委員會的討論記錄。在裝訂過程中,填寫目錄和編號,並在案卷背面放三張白紙,判決書保留三份,在案卷背面放壹個小紙袋或信封,在裝訂繩上加蓋印章,按要求填寫歸檔表格準備歸檔(壹式兩份),自己法院保留壹份。另外,所有的法律文書都會裝訂成冊,壹年壹份,這樣更方便我們商法院或者醫院查閱。作者:江西省九江縣人民法院,1 ***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