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的修改不需要全體股東簽字。修改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修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二、分析細節
公司成立後,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修改章程,章程的修改是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出具的書面決議。章程修正案適用於有限公司的變更登記,要求用A4紙小字體打印,雙面打印多頁。塗改無效,復制無效。
3.《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區別?
1,概念不同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管理制度等重要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規定公司組織和活動基本規則的必備書面文件。
章程修正案是對章程內容的修改版本,或者是對原意的錯誤表述。指對原章程的修改。如果需要變更法人、經營範圍等章程規定的事項,企業必須出具章程修正案等材料,工商局為您辦理營業執照等證照的變更。公司章程修改主要是為了便於提交工商部門審查,不提交完整的新章程,只提交與原章程不同的新內容。
2.形式差異
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時制定並備案。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全體股東制定,並經全體股東壹致同意後簽字蓋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發起人制定,並經出席創立大會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壹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章程的修改只能在章程通過後才能形成。章程通過,公司成立後,要修改章程,必須召開股東會通過章程修正案,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後才能取得股東決議,然後附上變更的證據,再將章程修正案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
3.記錄的內容不壹樣。
公司章程主要記載公司股東的權利和責任,公司的組織規則,公司的權力和行為規則等。這些內容根據是否有法律明確規定,分為必備項和任意項。
章程相當於憲法,章程修正案相當於憲法修正案。公司是圍繞著公司章程來運作的,而公司章程的修訂則是修正公司章程對公司經營發展的適應性,兩者同等重要。所以,壹份完善的公司章程需要有專業的律師為妳保駕護航,也歡迎妳在找法網上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