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是《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梁巧公布。
《中華人民***和國網絡安全法》是為了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
另外,國家為保障網絡安全以及維護國家的主權,相繼制定了壹系列網絡安全法律法規,規範網絡空間的秩序,並讓網絡價值最大化。例如:
1、《中華人民***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2、《中華人民***和國國家安全法》
3、《中華人民***和瞎讓國電子簽名法》
4、《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
5、《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辦法》
6、《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7、《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
8、《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9、《中華人民***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擴展資料:
《網絡安全法》是我國第壹部全面規範網絡空間安全管理方面問題的基礎性法律,是我國網絡空間法治建設的重要裏程碑,是依法治網、化解網絡風險的法律重器,是讓互聯網在法治軌道上健康運行的重要保障。
《網絡安全法》將近年來壹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並為將來可能的制度創新做了原則性規定,為網絡安全工作提供切實法律保障。
《網絡安全法》提出制定網絡安全戰略,明確網絡空間治理目標,提高了我國網絡安全政策的透明度。
《網絡安磨渣局全法》進壹步明確了政府各部門的職責權限,完善了網絡安全監管體制;強化了網絡運行安全,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完善了網絡安全義務和責任,加大了違法懲處力度;將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措施制度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