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電子簽名的可靠性。
可靠的電子簽名是應用的基礎。《電子簽名法》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對“可靠的電子簽名”提出以下要求:
(壹)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的專有權利;
(2)簽名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都可以被發現;
(4)簽名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都能被發現。
二是平臺是否功能齊全。
使用電子簽名簽訂電子合同,需要壹套可靠的電子簽名、合同簽訂、合同管理、法律保護等電子合同服務,或者相關接口服務,滿足企業對簽名使用和合同簽訂的需求。
第三是平臺服務和價格情況。
平臺是否根據不同類型的企業提供不同的服務,如saas用戶、接口用戶、私有化部署用戶等。,是否有成熟的解決方案和案例,價格如何,是否偏高,是否有人提供壹對壹的業務和技術服務。
第四是平臺或企業性質。
平臺或企業是什麽樣的企業,成立多少年,什麽時候開始做電子簽名和電子合同,電子簽名和電子合同是否是其主營業務,電子合同是否入選政府或國家試點項目,企業性質是民營企業還是第三方機構,其他都要考慮。建議選擇實力雄厚或者有權威背景的第三方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