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事項達成壹致;
2、進入網上簽約系統;
3、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填寫合同內容;
4、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
5、打印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