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收款方記賬憑證與對方付款回單壹起作為公司記賬憑證。壹般這兩張收據都是需要蓋章的,收據上壹般都標有蓋章。如果收據沒有標註,可以在右下角或者左下角蓋章。
3.如果是支付公司,即不需要給對方開具收據,但對方要給公司開具收據作為單位付款憑證,銀行付款憑證作為記賬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