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需要業主簽字的建築工程資料,包括設計變更、談判記錄、合同簽證等。
二、鋼結構行業的技術資料基本都要有監理簽字,所有的質檢資料、實驗資料、安全資料都要有監理簽字。
3.開工前,監理應向業主上報資料合同復印件、開工申請報告、圖紙會審記錄、施工單位資質(如營業執照復印件)、施工許可證、分包商資質報審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施工組織方案、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報審表等。
四、建築工程資料簽名順序:
1,分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其他單位。
2、按聯系順序。誰先聯系誰先簽字。
五、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質量的可追溯性,每道工序都應進行正常記錄。施工負責人(班組級)、質檢員(項目部級或公司級)、質量復核員(監理級或業主級)、質量監督復核員(政府監督機構)。以上主要針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其他相關單位如設計、勘探等都是公司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