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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外國語學生住宿附表

關於高壹新生的軍訓

所有高壹新生必須參加軍訓,不得缺席。學生參加軍訓的出勤結果將記入學生的學分考核檔案。

軍訓報到時間:2010年8月23日上午8點30分。

軍訓報到地點:廈門外國語學校高中部(海滄嵩嶼校區)。

軍訓日期:8月23日到8月27日。

每位同學必須備好軍訓期間的夥食費用(約120元)和統壹的作訓服費用(約70元),自帶好防曬霜。

新生發型請按校規要求理好:男生理平頭;女生理齊耳垂的短發。

高壹新生需帶的物品和禁帶的物品

壹、日常生活用品:

1、所有床上用品,其中席子規格為1.97米×0.90米,墊被或床墊厚度不得超過5公分,被子要方便折疊,蚊帳四角需做好掛鉤,方便收掛;

2、臉盆、毛巾、牙膏、牙刷、衛生紙等洗漱和生活用品(可不用帶桶);

3、飲水用的杯子、瓶子、保溫瓶等,(無需帶餐具,食堂有提供);

4、裝衣服的旅行箱長不超過60公分,以便放入衣櫃,最好不用旅行箱,因為宿舍裏的衣櫃和床櫃有足夠大的空間放衣物;

二、宿舍、校園內的電話為插卡電話,可帶IC電話卡使用。為了防止學生受不良信息的幹擾,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中使用手機、小靈通等移動通訊工具。

三、為了安全,禁止將手提電腦、遊戲機、電熱棒、隨手泡、煮蛋器、電爐、電蚊香器、臺燈等小電器帶到學校宿舍使用。削水果可以用水果削皮器,禁止攜帶刀身長度超過12厘米的刀具。對將水果刀、彈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等帶到學校的,學校將檢查收繳。

廈門外國語學校

學 生 宿 舍 管理 條 例

學生宿舍系住宿生的重要生活場所,為了幫助同學們提高獨立生活能務和自理能力,確保全體同學有壹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此管理條例。

壹、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學生宿舍由學校德育處轄下的生管部管理,住宿生應主動配合生管老師對宿舍的管理,尊重生管教師,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要尊重食堂師傅和工友,見面主動問好,遇到問題可以通過班主任反映,或向德育處反映,不得隨意頂撞生管教師以及食堂師傅和學校的其他工友。

2、學生按學校統壹安排的床位就宿,未經學校生管部批準不得自行更換床位。

3、住宿生要遵守中學生行為規範,禁止吸煙、禁止喝酒;禁止談戀愛;禁止傳看黃色書刊;禁止打架、罵粗話。

4、在宿舍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在宿舍下棋、打牌、追跑、拍打球。

5、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通過班主任(或值班教師)以及生管教師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同意後方可離校。周末不能回家者,應到德育處辦好留宿批準手續,方可留宿(非外地學生,周末不留宿);星期日下午因故不能返校者,需由家長親自與班主任以及生管教師聯系請假,返校後補辦請假手續。

6、住宿生在宿舍不得互串樓層,男女生不準互串宿舍。走讀生不得進宿舍樓或留宿,不準在宿舍存放走讀生的東西。

7、未經允許不得隨便翻動和使用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記得歸還。

8、盡可能節約開支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消費開支不得相互攀比,不得浪費。

9、註意人身安全和用電、用火的安全,禁止在宿舍私接電線和插座。

10、住宿生的個人少量錢物放在小櫃內要及時鎖好,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以免遺失。每周的現金生活費及時充入校園卡中,不得隨身或在宿舍存放大額的現金。

11、為了防止學生受不良信息的幹擾,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小靈通等移動通訊工具。

12、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上課和參加晚自習並帶齊學習用具,在上課期間和晚自習期間未經批準不能回宿舍;若確因身體原因,需回宿舍休息時,須辦理由校醫和班主任(或值班教師)簽名的病假條後,方可進入宿舍。

13、要遵守晚自習紀律,在規定的教室上晚自習,對於在校園內其它地方自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的學生,按曠課處理。晚自習要保持安靜,不交談,不擅自調座位,不能在教室吃東西,不能隨便離開教室,為了安全,下課時,體育活動應當到運動場進行,不能在教學樓道中從事任何體育活動,。

14、晚自習下課鈴響後,學生應在十五分鐘內關好多媒體設備、電扇、空調、燈,關好教室門窗離開教室。晚自習結束離開教室後要直接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不得再到運動場或其他地方停留、散步。

15、晚上必須在熄燈之前洗漱完畢。熄燈後,必須安靜就寢,不得再進行洗漱、看書、說笑聊天、吃喝、聽MP3、打電話、使用手電等活動。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二、學生宿舍內務衛生要求

1、學生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墻壁上無腳印和球印,禁止向宿舍窗外、陽臺外扔廢棄物。

2、宿舍物品必須擺放整齊。窗臺、櫃頂、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衣物及其它雜物(雜物壹律放入物品櫃和床下抽屜內);床頭書架學習書籍要擺放整齊;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碼放整齊;床架上不得掛包、袋等雜物;床下放鞋,每人限帶3雙鞋(含拖鞋);毛巾統壹掛齊。

3、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套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4、住宿生必須每天早上6:55前,中午13:45前,按上述要求做好個人物品和宿舍衛生的整理工作,接受生管老師的檢查。

5、每周的周三必須進行壹次大掃除。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要求,主動完成好大掃除任務。

6、住宿生壹律在食堂就餐。禁止在宿舍進餐。為了食品安全,學校禁止學生叫外賣。

7、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便後要立即沖水,禁止將廢棄物、果皮等倒入洗臉池及衛生間的便池中。

8、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水池內,要保持水池幹凈整齊。

9、熄燈後至第二天起床前,宿舍長要督促同學把電話聽筒掛起,不得再接聽電話,家長若有急事可與生管老師聯系。

10、註意節水、節電,合理使用空調,離開宿舍要記得關好水龍頭、熄燈和關閉空調。

11、住宿生要支持配合舍長和值日生的工作。

12、宿舍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當天公布檢查結果,每周進行以班級為單位的積分評分統計,評比納入學校的班級常規評比。

三、值日生和舍長工作職責

(壹)值日生職責

1、各宿舍每人輪流負責壹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擦壹次地板;及時清理垃圾,禁止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壹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打掃、熄燈等方面提醒監督本宿舍的同學。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主動向生管教師或班主任報告。

(二)舍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壹名表現好、工作能力強的同學作本宿舍的舍長。舍長要和宿舍成員壹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星級宿舍。

2、舍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按時上晚自習、按時熄燈。

3、舍長要檢查督促值日生及舍員做好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

4、舍長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舍長責任,同學不服從舍長管理安排造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該同學的責任。

5、舍長要負責本宿舍同學的考勤工作,晚上熄燈前到生管老師處簽到並如實報告晚上未歸宿的同學。對晚上未歸宿的同學,處分後果由未歸宿的同學本人負責;生管老師檢查後發現有未歸宿的同學而舍長隱瞞不報的,舍長要負連帶責任。

6、舍長如發現同宿舍有身體不適或情緒異常的同學,應及時向生管教師和班主任報告。

7、舍長要註意關註安全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向生管老師和班主任請示報告。

8、舍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範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主動配合支持舍長的工作。

四、學生宿舍公物保護要求

1、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櫃、抽屜、空調等公物。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六或節假日離校前要關好水龍頭、切斷電源,關好窗戶鎖好門。由於打鬧、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的相關責任人要賠償。

2、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塗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子掛物品等。

3、禁止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4、公物損壞後應主動向生管教師報告並主動到學校總務處賠償,若不主動報告,則由該宿舍的同學***同賠償。

5、惡意破壞公物的將受到紀律處分,加倍賠償損失。

五、學生宿舍安全註意事項:

1、要樹立安全意識,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事故等安全防範工作,做到防患於未然。發現可疑情況或險情,除冷靜正確處理外,應立即與生管教師聯系;對不知如何正確處理的險情要以最快的速度報告生管老師或班主任或值班老師或其他老師。

2、學生個人的少量零用錢、餐卡、等物品,放入物品櫃時壹定要鎖好。

3、學生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學校。

4、寢室內禁止帶打火機等火源,禁止玩火,禁止點蠟燭、蚊香,禁止燃燒廢棄物。

5、禁止在宿舍私接電線和插座。禁止在宿舍使用手機充電器、電熱棒、隨手泡、煮蛋器、電爐、電蚊香器、臺燈、電吹風等小電器。要吹幹頭發的同學可到生管部設置的專門吹頭發的地方吹。

6、要管理好宿舍鑰匙,寢室無人時應及時鎖門、關窗,晚上熄燈時也要及時關好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