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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話妳看壹遍就不會忘?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出處:

徐誌摩寫給梁啟超的壹封信。 原文為“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壹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意思:

得到了它(之在這裏作代詞)是我的幸運,或者說是我有幸的事,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註定啊,就是說不要把得失看得那麽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強求。

據說這是徐老大為了林徽因小姐的感悟。徐誌摩先生是個才子,但是才多情也多。在奉父母之命娶了自己不愛的女人,生了孩子,便認為完成了自己對父母的使命。轉身便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在與林徽因的交往中,盡管兩人的身份是朋友和戀人,壹開始徐誌摩便很滿足,但是漸漸的,他便有些其他的感覺,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與林徽因是不可能壹直在壹起的,為此,他很迷茫,便寫信給梁啟超,信中的內容早已不重要,但是,這壹句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卻留在眾人心中。

我以前並不覺得徐誌摩有多有才,盡管他的詩很出名,我也覺得很有意境,但是,能寫出有意境的詩的人多了去了。

直到我看見了這句話,壹開始我是在學校的閱覽室中的壹本美文雜誌中看到的,壹下子就戳中了我的心,在我心裏生根發芽,那時的我還不知道這是徐誌摩先生的,直到後來無意中才發現。

這句話對我的影響像是融入我的腦裏。上上課我就會無意間想到這句話,即使是在毫無相關的數學課上。

我沒有談過戀愛,但是看過很多很多小說,對愛情有向往,但是我也知道那美好如童話的愛情在現實生活是不可能的。但是這壹句話,讓我既充滿對愛情的向往,又對愛情希望的破滅。這句話就是那麽有魔力,那麽的觸動人心扉。

但是徐誌摩後來的生活算不算是得之我幸呢?在與陸小曼結婚後,相繼與好友老師鬧翻,還逼著自己去做不想做的事,賺錢給陸小曼花,結果卻死在去賺錢的飛機上。這算不算命運。是的,徐誌摩得到了他想要的愛情,為此付出了壹切,但是這是他的幸運嗎?恐怕也只能問他自己了。

但是,我很愛這句話。讀起來就讓人欲罷不能,也會讓人心疼心痛,但是我卻喜歡這心痛的感覺。

在此,也要對徐誌摩先生說壹句,希望在天堂的妳能真的幸福。得到妳想要的,不會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