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證的過程
合同是我們在生活或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但有時需要公證,即如果雙方同意,需要公證。合同公證有哪些程序?公證的壹般程序由申請和受理、審查和出具公證書(證書)三個基本環節組成。此外,還包括公證原則、公證管轄、公證期限、公證費、終止公證、拒絕公證、公證特別程序、公證案卷、公證復議和投訴。材料(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商業登記證等。居住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臺灣省的當事人提供的,應當經當地公證機構、我國駐外使領館公證並按規定辦理認證手續,或者經境外律師或者我國司法部指定的機構認證。合同文本必須在公證人面前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八條* * *公證處辦理公證時,應當根據辦理不同公證事項的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壹)當事人的身份、申請公證的資格和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件內容是否完整,意思是否明確,簽名和印章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