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生效的條件:
1、租房合同發生法律效力要求雙方當事人需要具有壹定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必須自願真實;
2、租房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3、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對於經營性用房來說,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壹定要在30日內帶著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如下:
1、出租人不具有出租房屋的實體權利;2、將違法建蓋的房屋用於出租的;
3、租賃合同的期限違反法律規定的部分無效;
4、租賃的標的物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合同無效。
簽訂租房合同應註意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壹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