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獲得所有簽名,可以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召開股東大會。出席人員為公司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股東有表決權,其他人員列席討論和提出建議。
最後,股東們決定投票。80%通過,有可能執行決議去貸款。
但是,如果股東在貸款程序中要求公司回購其股份,則需要停止所有對外貸款程序,直到分割完成。
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有重大經營活動的,需經股東大會或股東大會表決後方可實施。
如果按照公司內部會議規定在會議上投票,超過規定人數,比如超過三分之二,董事長或者總經理可以簽收辦理相關手續。
當然,如果股東不看好擔保的形式,此時退股,要求拆股,也是正常的,應該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當公司股東不簽字時,可以按照公司法中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處理。具體處理應以法律的要求為依據,具體規定的內容可根據實際內容執行。如果公司股東不簽字,妳或妳的朋友無法處理後續事宜,可以咨詢華律的律師。com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