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不發工資條的法律後果如下:
(1)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條或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不發工資條不會涉嫌違法,但會對勞動者構成侵權,如果勞動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資條內容的話,可以要求單位提供,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壹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二、和公司簽合同時如何保障合法權益
1、在簽合同之前應盡量清楚用工單位是否為合法經營的單位,有無用工主體資格;
2、合同中應明確工作內容、條件、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
3、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約定的事項都要以書面形式確定寫在勞動合同中;
4、詳盡填寫合同條款,避免簽訂條款不全的勞動合同;
5、對於用工單位的非法要求應予拒絕;
6、合同的訂立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壹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