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唐代中央機構組成及各自的職責

唐代中央機構組成及各自的職責

唐朝沿用隋朝官職制訂三省六部制,主要機構有三省、六部、壹臺、五監、九寺。三省分別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

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為二十四司。

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古代官署名。掌管機要、發布政令,***議國政,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有封駁之權。

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等事務。戶部,中國古代官署名,為掌管戶籍財經的機關。禮部考吉、嘉、軍、賓、兇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

兵部掌管選用武官及兵籍、軍械、軍令等。刑部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工部為掌管營造工程事項的機關。

擴展資料:

三省分權,勢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為了三省之間協調行動,三省首長定期在門下省的政事堂議事。自武德年間開始,中書、門下集議於政事堂,政事堂設於門下省。

唐高宗永淳年間,“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中書省。”由此,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開元十壹年,中書令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政事堂印也改為中書門下印,且於其後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從此,中書門下正式成為宰相的辦事機構。

百度百科-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