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並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民事案件起訴時,如果被告只有壹個人,原告需要提交二份起訴狀,證據的復印件也要提交二份,其中壹份由法院存卷,另壹份由法院轉交被告。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並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民事案件起訴時,如果被告只有壹個人,原告需要提交二份起訴狀,證據的復印件也要提交二份,其中壹份由法院存卷,另壹份由法院轉交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