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青龍,又白虎?這好像是人們對紋身最初的印象,在很多人的眼裏,只要這個孩子有了紋身,就會被貼上'壞孩子?的標簽。
可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審美觀念的改變,紋身成了越來越多年輕人追捧的時尚,手上紋朵花朵,腳踝紋只蝴蝶,好像在大街上這樣的現象越來越常見,也越來越平常,這樣的時尚只是流行在大多數開放的年輕人的思想裏,更多的人還是接受不了這樣的觀念。
我對紋身也和大多數人壹樣,有著丁點的異樣眼光。在我的意識和看到的現狀裏,有著紋身的人都是光著膀子,故意的把有紋身的地方展露出來,然後成群結隊的出現在夜市裏,走路都會帶著痞子的感覺,在夜市的路邊攤,大家都是很和諧的吃著宵夜,聊著天,唯有他們給人的感覺是那樣的不和諧,正是這樣,人多才會對這類的人群有些抵觸,他們的代表還想都體現了紋身上,慢慢的?紋身?就被人們貼上了壞的標簽。可是隨著社會的改變,?紋身?卻成了年輕人追捧的時尚,包括現在的很多明星,都會有簡單的小紋身,只是現在的紋身不在像以前那樣,豪放和張揚。好多人的小紋身都有代表性和很重要的意義。比如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鄧超,他的身上就有幾處小小的紋身,在腳踝處,就有著壹個小太陽的圖案,其他幾處有的是名字的縮寫,每壹個小紋身都有她的意義,時刻的提醒著自己。時代不同,審美的觀點也是會有很大的變化,有很多我們所認為的?壞?可能也會悄無聲息的發生了改變,只要是正能量的事情,只要不對社會,身邊的人,甚至於自己產生壹些不好的影響,追求時尚是可以理解和被接受的。